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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索引号 66829322-/2019-0905009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日期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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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重点集镇供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关于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重点集镇供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龙陵县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重点集镇供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位于镇安镇、象达镇、平达乡,项目总投资6539.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20万元,占总投资的5.36%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同意项目建设,并要求如下:

一、《龙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水源地保护和供水连通工程(重点集镇供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在项目设计、施工中要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按照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的总要求,将环保“三同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三、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环境管理,确保环保对策措施落实到位,以减小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组织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营运。

请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