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6829322-02_D/2017-122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7-12-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重要政策解读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了解规划建设部门出台的政策和改革举措,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实行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方案,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的要求。
一、重要意义
政策措施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是新形势下规划部门面临的重要任务和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更是党和国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加强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的必然要求。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是加速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三同步”要求。
二、“三同步”制度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按照规划建设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文件的出台必须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
(一)适用范围
下列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1.环保部、省环保厅、县委县政府印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2.县环保局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广泛知晓的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
(二)责任主体
政策起草单位是政策解读的主体,应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深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
政策解读工作由起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单位牵头组织实施。政策解读牵头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参与政策解读;政策制定的决策者、参与者应牢牢把握政策解读的主动权、主导权,带头分析形势、阐释政策、主动接受媒体采访,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流程
各项工作依据解读方案组织实施。解读方案由文件起草单位组织起草。在报送以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请示时,解读方案必须作为附件,随同文件一并报送;无解读方案的,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办理。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在呈送领导审签重要政策文件时,要一并报送解读方案。需提请局会议审议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也一并提请审议。解读方案一经审定,各单位要抓紧组织编写解读材料,并于政策文件印发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其中,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应一并经局宣教股审核后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龙陵县环保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