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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索引号 66829322-10_C/2016-1215009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 发布日期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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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云南省绿色学校评选标准(修订版)

云南省绿色学校评选标准(修订版)

一、组织管理 24分

1.领导重视(5分)

(1)有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领导机构健全且职责分工明确(1分)

(2)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工作(1分)

(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有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的计划或规划及相应的总结(1分)

(4)有绿色学校创建和环境教育工作的专项经费保障纪录(2分)

2.制度建设(4分)

(1) 有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规定或办法(1分)

(2) 有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规章制度(1分)

(3) 有食堂卫生管理规章制度(1分)

(4) 有卫生健康的规章制度(1分)

3.档案资料(15分)

有绿色学校创建的相关档案,内容完整,且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15分)

二、教育过程 26分

1.课堂渗透(14分)

学科教学、领域教学中有机渗透环保内容(14分)

2.专题教育(6分)

(1)开设环境教育系列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并在“三生”教育中融入环境教育的内容(2分)

(2)课外实践活动中有环保专题内容(2分)

(3)学校内有专门的环保活动小组,有计划、措施及正常的活动(2分)

3.宣传活动(6分)

利用植树节、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环保节日,在校内、社会上有宣传教育活动(6分)

4.教育培训(2分)

学校领导和骨干教师积极参加环境教育或绿色学校的相关培训(2分)

三、环境建设与管理 18分

1.校园绿化美化(2分)

可绿化地均得到绿化,校园环境优美,规划布局合理(2分)

2.环境卫生状况(6分)

校园干净,课堂整洁,厕所干净,无臭味,饭堂、厨房符合卫生条件(6分)

3.污染控制(6分)

学校自身产生的污染能得到有效控制,自觉节约、回收资源(6分)

4.宣传氛围(4分)

(1)在学校宣传栏或橱窗、阅览室、广播室和家校联系园中定期制作专门的环境宣传内容(2分)

(2)在校园内有长期性、固定性的环境教育宣传标语(2分)

四、环境教育效果 32分

1.教育教研成果(4分)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环境教育方面的学习、研究(4分)

2.教育教学成果(16分)

学校及教师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并结合本校自身条件开展有特色环境教育活动(16分)

3.社会实践效果(6分)

学校组织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使本辖区环境问题有所解决,学校周围环境清洁优美(6分)

4.意识与行为(6分)

学生在学校内不乱丢、乱倒、乱吐、乱画、高声喧哗、不破坏绿地(6分)

五、特色(附加分) 20分

学校在创建过程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及学校各自创建特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