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30301-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灾后救助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文件《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洪涝灾害)的通知》(保财资环〔2023〕11号)的要求,结合各乡镇实际,现将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灾资金35万元提出分配建议如下:
一、本次分配的资金专项用于因洪涝灾害损毁的基础设施修复等项目。
二、各乡镇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龙陵县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洪涝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