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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索引号 llajj-/2020-1229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灾后救助 发布日期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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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减灾救济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龙陵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拨冬春救助救灾物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日前,《保山市应急管理局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调拨冬春救助救灾物资的通知》(〔2020〕—90),下拨我县冬春救助救灾物资棉被600床、棉大衣350件,用于支持我县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同时,市应急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各地上报灾情,决定调拨220袋上海捐赠衣物一并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经县应急管理局12月29日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将上述物资调拨给你们,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冬春救助救灾物资发放作为向受灾群众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民心工作落实好,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物资发放工作,原则上于春节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二、严格程序,阳光发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增强物资发放工作透明度,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优先考虑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做到公平、公正,提高公信力,严禁截留和挪作他用。

三、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办法(试行)》(云粮物发〔2020〕2号)做好接收、发放、台账等相关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次调拨物资具体运送工作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和乡镇对接,运抵各地费用由各乡镇承担。

四、举行仪式,集中发放。县级冬春救助救灾物资集中发放将于12月29日16时在县应急管理局举行,请龙山镇、镇安镇、龙新乡、象达镇、龙江乡准备拉运车辆并安排人员参加。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尽可能组织集中发放仪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县应急局联系人:杨根怀,6123737;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何丽芹,6121247。

附件:龙陵县救助救灾物资调拨分配表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