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ajj-/2022-080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事故通报 | 发布日期 | 2022-08-0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2年7月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起数同比持平。
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乡(镇)、部门要牢牢把握统筹抓好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贯彻落实7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扎实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和城镇燃气等安全风险的整治,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危化品、水上船舶、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专项治理,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严防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强化应急响应。当前,全县正处于防汛要点时期,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科学监测、及时预报、有效预警、完善叫应、应急响应的预警响应流程,抓好短临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要坚持日分析、周会商制度,高度重视预测预警信息发布,认真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御机制,加快完善预警和响应联动机制,出现极端天气时,各级防指通过会商研判,按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启动人员转移和“三停”措施等刚性约束机制,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
(三)畅通信息报送。各乡(镇)、部门,特别是县住建、水务、自然资源、交通、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好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应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各类自然灾害灾情,遇到突发灾情,第一时间按要求及时上报,切实做好灾情初报、续报和核报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无误,为救灾指挥调度提供重要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