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llajj/202303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目录 | 应急管理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 文号 | 浏览量 |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
现将《龙陵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陵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陵县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废弃处置的泄漏、中毒、燃烧、爆炸、火灾等事故应对工作。
(1)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2)超出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灾难;
(3)跨乡镇、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灾难;
(4)县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灾难;
发生在本县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环境事件、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本县其他相关预案执行。
本预案同时指导各乡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
1.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4)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和共享。提高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灾能力,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做好常态下的风险分级管控、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事故划分等级,将应急响应由高到低设定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Ⅳ级(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在县政府及县安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龙陵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县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和应对工作。
指 挥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应急救援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
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决策部署,领导、组织、协调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和终止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
(3)向县委县政府、市应急局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
(4)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
2.2.1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责
(1)负责龙陵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日常工作;
(3)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4)提供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和信息,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跟踪事故结案工作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2.2.2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值班;
(2)负责各乡(镇)应急工作的调度、协调工作;
(3)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市应急管理局上报或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
(4)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3办公室职责
(1)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做好跟踪续报工作;
(2)组织起草事故相关通报、发布等文件;
(3)负责与县委宣传部的联系,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4)撰写事故有关的新闻稿件,对事故抢险救援中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
(5)负责应急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内网、外网的畅通运行和事故现场无线通信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
2.2.4综合执法执法大队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情况并严格执法;
(3)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落实事故企业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黑名单” 管理工作;
(5)对接法律顾问解决事故应急救援、调查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
(6)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2.5综合应急救援队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遇险人员的抢救工作;
(2)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3)参与遇险设备设施的处置;
(4)参与事故现场次生灾害的排查处治。
2.2.6龙陵县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
(1)协助事故现场指挥部研判事故危害发展的趋势、程度;
(2)参与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制定;
(3)参与事故现场次生灾害的排查处治。
根据事故级别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按照《龙陵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县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统一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及反馈、应急值守等相关工作。
3.1.1报告程序和时限
(1)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30分钟内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县应急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3)危险化学品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的,要立即上报。
3.1.2报告内容
事故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灾难的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需及时进行信息续报。信息续报的内容包括: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最新情况、事故重大变化情况、采取应对措施的效果、检测评估最新情况、下一步需采取的措施等。
3.1.3信息研判
(1)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研判后,如果属于Ⅳ级(一般事故)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
(2)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信息后经统计核实、研判后,如果属于Ⅰ(重大事故)或Ⅱ级(特别重大事故)或Ⅲ级(较大事故),应做好先期处置,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应急管理厅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同时根据本预案调动相关资源积极配合、服从上级指挥,开展救援工作。
接到预警信息后,指挥部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分析评估工作,视评估结果需要,立即通过发布预警信息。发布方式包括电话、电报、公文等。
3.2.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参照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从高到低分为三级预警:
(1)Ⅰ级预警,发生重大事故,可能会导致相邻企业发生事故链式反应或升级为特别重大事故。
(2)Ⅱ级预警,发生较大事故,可能会导致相邻企业发生事故链式反应或升级为重大事故。
(3)Ⅲ级预警,发生一般事故,可能会导致相邻企业发生事故链式反应或升级为较大事故。
3.2.2预警信息内容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发布机关等。
3.2.3响应准备
(1)预警响应。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规定立即上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行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到可能导致Ⅳ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事态可能演化为Ⅲ级、Ⅱ级或I级事故灾难时,应立即上报县、市人民政府,同时抄报市应急管理局。
(2)及时研判。组织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3)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标志,增加宣传频次,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和防护的常识、措施。
(4)应急准备。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员并妥善安置;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5)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
3.2.4预警变更和解除
预警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确定事故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按照信息发布渠道,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1Ⅰ级、Ⅱ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组织县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初步分析研判,对事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按本预案开展前期救援工作并报请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接受国务院、云南省有关部门的指导。
3.3.2Ⅲ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立即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故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按本预案开展前期救援工作并报请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接受市有关部门的指导。
3.3.3Ⅳ级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县人民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相应的应急预案规定进入响应程序。
县应急管理局接到Ⅳ级(含Ⅳ级)以上事故信息后:
(1)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县市安委会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2)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上级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3)通知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救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先期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救。
(1)制定方案。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研判现场状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员。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工作,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受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抢险救援。组织开展事故处置、工程抢险、抢修和事故现场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4)现场管制。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将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对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无关车辆进入;清理主要交通干道,保证道路;合理设置出入口,控制、记录进入事故救援核心区的人员。
(5)医疗救护。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根据需要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专业医疗队伍进行指导和支援。
(6)环境监测及环境污染处置。开展事故现场周边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故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的措施,提出现场救援工作建议。
(7)洗消和现场清理。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根据需要正确使用洗消药剂,迅速采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相关人员造成的危害,对受污染的工具和装备进行洗消;清除事故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气体,统一收集处理泄漏液体、固体及洗消废水。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及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三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置方案和各自处置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3.6.1接警
接警时应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单位、地址、事故引发物质、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6.2警戒
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的范围及火势扩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区。
(1)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应有专人警戒。
(2)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3)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物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3.6.3疏散
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1)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2)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3)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和着火区。
(5)疏散人员可使用扩音器或喇叭重复喊话疏散。安排一人在疏散撤离安全区域用红旗或显眼标志引导人员。
(6)事故现场有受到威胁的被困人员时,疏散人员应主动劝导受到威胁被困人员服从安排,有组织的进行疏散,对不能行走的老、弱、病、残等特殊人员要组织人力采取背、抱、拉、扛等办法将他们疏散出去,并对疏散部门认真清理、检查,防止有人遗留在现场发生意外。
(7)各区域的安全警戒疏散和后勤保障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3.6.4现场控制
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和急救方法,现场控制与急救的注意事项:
(1)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2)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
(3)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4)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5)使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
(6)当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1)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2)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3)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4)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冻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5)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6)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
7)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3.6.5各类事故处置要点
(1)泄漏
危险化学品泄漏后,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也可能造成伤害,对可燃物质,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因此,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部分。泄漏现场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对现场被困人员情况,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等进行初步侦查。
2)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
3)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4)泄漏源的控制。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
5)泄漏物的处理。当存在大量残液时,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无火花器具收集,集中处理;少量残液用稀释、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处理。入水的泄漏物采用围控装置围控、吸收等方法处理。
(2)火灾
1)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
2)确定着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势范围、对毗邻威胁程度。
3)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4)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的专业技术专家类别;
5)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6)确定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
7)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9)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10)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1)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爆炸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
3)确定引发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的专业技术专家类别;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应急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的专业技术专家类别;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Ⅳ级应急响启动后,县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本应急预案,救援实施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或事故进一步扩大时,及时报请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应急支援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县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县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置经费由事故单位承担。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有国务院或其授权部门进行调查;重大事故灾难由市人民政府协助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部门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灾难由市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灾难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必要时由市人民政府直接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并在1周内向县指挥部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抢救组织指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抢险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抢险效果、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经验教训和改进的措施及建议。县指挥部在1周内向市人民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书面报告。
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抓紧建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保证应急指挥决策、视频音频和数据等通信传输的通畅。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抓好应急救援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等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联系方式见附件。
通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过程中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恢复受破坏的公用通信网设施。
以应急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消防队伍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救援力量,保山市矿山救护队和腾冲市应急救援大队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补充力量。
县应急局管理局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家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龙陵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县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应急资源,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事故伤员的救治能力。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经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对事发企业周边现场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及时运送到位,并保障人员疏散所需车辆。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2)群众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应急装备清单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用途 | 储备地点 | 备注 |
1 | 安全帽 | 20顶 | 防护 | 龙陵县救灾物资储备库 |
|
2 | 雨衣 | 20套 | 防护 | ||
3 | 胶靴 | 20双 | 防护 | ||
4 | 工作服 | 20套 | 防护 | ||
5 | 担架 | 2付 | 伤员急救 | ||
6 | 救护车辆 | 1辆 | 伤员急救 | ||
7 | 抽水泵 | 3台 | 用于排水 | ||
8 | 点钨灯 | 4盏 | 用于夜间照明 | ||
9 | 常用药品 | 若干 | 伤员急救 |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调配 | 事故乡(镇)政府 人民办公室电话 |
10 | 消防器材 | 若干 | 灭火 | ||
11 | 编织袋 | 2000只 | 用于堵水 | ||
12 | 草袋 | 25000只 | 用于堵水 筑坝 | ||
13 | 铁锹 | 50把 | 清理及装料 | ||
14 | 砂子 | 20吨 | 用于堵水 筑坝 | ||
15 | 石子 | 30吨 | 用于堵水 筑坝 | ||
16 | 挖掘机 | 2台 | 清理及装料 | ||
17 | 装载机 | 2台 | 清理及装料 |
一、全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含农药生产经营、工业气体等经营企业)基本情况
全县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户(勐糯镇2户;龙新乡1户;龙山镇1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34户(勐糯镇5户,木城乡1户,平达乡2户,象达镇2户,龙新乡5户,碧寨乡1户,腊勐镇2户,镇安镇2户,龙江乡2户,龙山镇12户)。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产品。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有乙醇、硫酸、氧气及氩气等。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全县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汽油、乙醇、液氧、氧气、液氩、氩气、天然气、硫酸、液化气等。
(三)主要产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分布情况:乙醇生产、储存经营主要在勐糯镇;硫酸生产主要在勐糯镇;氧气、氩气生产和储存经营主要在龙山镇、龙新乡;长输管道天然气经营在龙山镇、龙新乡、镇安镇、腊勐镇;汽油、液化气储存经营主要在各乡镇各加油站和液化气经营点;天然气经营主要在龙山镇。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情况:
1﹒构成重大危险源单元1个。(1)氧气储罐区1个(龙新乡)。2﹒列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6种:硫化氢(硫酸生产伴生物)、
二氧化硫(硫酸生产过程产生、糖厂燃硫炉)、天然气、液化气、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乙醇。
二、主要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性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领域是事故多发领域,尤其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是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重中之重,企业必须对照以下《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要严格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
项目 | 内容 |
特别警示 | 剧毒,吸入高浓度气体可致死;包装容器受热有爆炸的危险。 |
理化 特性 | 常温常压下为黄绿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常温下、709kPa以上压力时为液体,液氯为金黄色。微溶于水,易溶于二硫化碳和四氯化碳。分子量为70.91,熔点-101℃,沸点-34.5℃,气体密度3.21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5,相对密度(水=1)1.41(20℃),临界压力7.71MPa,临界温度144℃,饱和蒸气压673kPa(20℃),logpow(辛醇/水分配系数)0.85。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氯乙烯、环氧氯丙烷、氯丙烯、氯化石蜡等;用作氯化试剂,也用作水处理过程的消毒剂。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本品不燃,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后容器或储罐内压增大,泄漏物质可导致中毒。 【活性反应】 强氧化剂,与水反应,生成有毒的次氯酸和盐酸。与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碱反应生成次氯酸盐和氯化物,可利用此反应对氯气进行无害化处理。液氯与可燃物、还原剂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与汽油等石油产品、烃、氨、醚、松节油、醇、乙炔、二硫化碳、氢气、金属粉末和磷接触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烃基膦、铝、锑、胂、铋、硼、黄铜、碳、二乙基锌等物质会导致燃烧、爆炸,释放出有毒烟雾。潮湿环境下,严重腐蚀铁、钢、铜和锌。 【健康危害】 氯是一种强烈的刺激性气体,经呼吸道吸入时,与呼吸道粘膜表面水分接触,产生盐酸、次氯酸,次氯酸再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产生局部刺激和腐蚀作用。 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出现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局限性肺泡性肺水肿、间质性肺水肿或哮喘样发作,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还会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泡性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严重窒息、昏迷或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眼睛接触可引起急性结膜炎,高浓度氯可造成角膜损伤。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 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牙龈炎、慢性咽炎、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
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 职业接触限值:MAC(最高容许浓度)(mg/m3):1。 | |
安 全 措 施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生产、使用氯气的车间及贮氯场所应设置氯气泄漏检测报警仪,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液氯气化器、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氯压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氯气输入、输出管线应设置紧急切断设施。 避免与易燃或可燃物、醇类、乙醚、氢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吊装时,应将气瓶放置在符合安全要求的专用筐中进行吊运。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氯化设备、管道处、阀门的连接垫料应选用石棉板、石棉橡胶板、氟塑料、浸石墨的石棉绳等高强度耐氯垫料,严禁使用橡胶垫。 (2)采用压缩空气充装液氯时,空气含水应≤0.01%。采用液氯气化器充装液氯时,只许用温水加热气化器,不准使用蒸汽直接加热。 (3)液氯气化器、预冷器及热交换器等设备,必须装有排污装置和污物处理设施,并定期分析三氯化氮含量。如果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及时排污,并且操作不当,易发生三氯化氮爆炸、大量氯气泄漏等危害。 (4)严禁在泄漏的钢瓶上喷水。 (5)充装量为50kg和100kg的气瓶应保留2kg以上的余量,充装量为500kg和1000kg的气瓶应保留5kg以上的余量。充装前要确认气瓶内无异物。 (6)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防止阳光直射。 (2)应与易(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罐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储存区要建在低于自然地面的围堤内。气瓶储存时,空瓶和实瓶应分开放置,并应设置明显标志。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对于大量使用氯气钢瓶的单位,为及时处理钢瓶漏气,现场应备应急堵漏工具和个体防护用具。 (4)禁止将储罐设备及氯气处理装置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并远离频繁出入处和紧急通道。 (5)应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不得在人口稠密区和有明火等场所停靠。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暴晒。 (2)运输液氯钢瓶的车辆不准从隧道过江。 (3)汽车运输充装量50kg及以上钢瓶时,应卧放,瓶阀端应朝向车辆行驶的右方,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垛高不得超过2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车上应有应急堵漏工具和个体防护用品,押运人员应会使用。 (4)搬运人员要注意防护,按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搬运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卸监装;夜晚或光线不足时、雨天不宜搬运。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搬运时,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同意,还应有遮雨等相关措施;严禁在搬运时吸烟。 (5)采用液氯气化法向储罐压送液氯时,要严格控制气化器的压力和温度,釜式气化器加热夹套不得包底,应用温水加热,严禁用蒸汽加热,出口水温不应超过45℃,气化压力不得超过1MPa。 |
应 急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给予2%至4%的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分开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就医。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但周围起火时应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消防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由于火场中可能发生容器爆破的情况,消防人员须在防爆掩蔽处操作。有氯气泄漏时,使用细水雾驱赶泄漏的气体,使其远离未受波及的区域。 灭火剂:根据周围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可用干粉、二氧化碳、水(雾 |
处 置 原 则 | 状水)或泡沫。 【泄漏应急处置】 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戴橡胶手套。如果是液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如木材、纸、油等)接触。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限制性空间扩散。构筑围堤堵截液体泄漏物。喷稀碱液中和、稀释。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泄漏场所保持通风。 不同泄漏情况下的具体措施: 瓶阀密封填料处泄漏时,应查压紧螺帽是否松动或拧紧压紧螺帽;瓶阀出口泄漏时,应查瓶阀是否关紧或关紧瓶阀,或用铜六角螺帽封闭瓶阀口。 瓶体泄漏点为孔洞时,可使用堵漏器材(如竹签、木塞、止漏器等)处理,并注意对堵漏器材紧固,防止脱落。上述处理均无效时,应迅速将泄漏气瓶浸没于备有足够体积的烧碱或石灰水溶液吸收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控制吸收液温度不高于45℃、pH不小于7,防止吸收液失效分解。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60m,下风向疏散白天400m、夜晚16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600m,下风向疏散白天3500m、夜晚8000m。 |
特别 警示 | 强烈的神经毒物,高浓度吸入可发生猝死,谨慎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取样点、化粪池、密闭容器,下敞开式、半敞开式坑、槽、罐、沟等危险场所;极易燃气体。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气体,低浓度时有臭鸡蛋味,高浓度时使嗅觉迟钝。溶于水、乙醇、甘油、二硫化碳。分子量为34.08,熔点-85.5℃,沸点-60.7℃,相对密度(水=1)1.539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9,临界压力9.01MPa,临界温度100.4℃,饱和蒸气压2026.5kPa(25.5℃),闪点-60℃,爆炸极限4.0%~46.0%(体积比),自燃温度260℃,最小点火能0.077mJ,最大爆炸压力0.49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造无机硫化物,还用作化学分析如鉴定金属离子。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活性反应】 与浓硝酸、发烟硝酸或其它强氧化剂剧烈反应可发生爆炸。 【健康危害】 本品是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 急性中毒:高浓度(1000mg/m3以上)吸入可发生闪电型死亡。严重中毒可留有神经、精神后遗症。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支气管肺炎,头痛,头晕,乏力,恶心,意识障碍等。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出现肺水肿、多脏器衰竭。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的硫化氢,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 职业接触限值:MAC(最高容许浓度)(mg/m3):10。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建立独立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硫化氢作业环境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要定期测定,并设置硫化氢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工作场所浓度超标时,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 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 |
安 全 措 施 | 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重点储罐等设置紧急切断设施。 避免与强氧化剂、碱类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产生硫化氢的生产设备应尽量密闭。对含有硫化氢的废水、废气、废渣,要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2)进入可能存在硫化氢的密闭容器、坑、窑、地沟等工作场所,应首先测定该场所空气中的硫化氢浓度,采取通风排毒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便携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作业工人腰间缚以救护带或绳子。要设监护人员做好互保,发生异常情况立即救出中毒人员。 (3)脱水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离开现场,防止脱出大量的酸性气。脱出的酸性气要用氢氧化钙或氢氧化钠溶液中和,并有隔离措施,防止过路行人中毒。 【储存安全】 储存于阴凉、通风仓库内,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储罐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安 全 措 施 |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2)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3)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 (4)输送硫化氢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硫化氢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硫化氢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硫化氢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硫化氢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 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消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泄漏、未着火时应穿全封闭防化服。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夜晚1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600m,下风向疏散白天3500m、夜晚8000m。 |
特别 警示 | 极易燃气体。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无臭、无味气体。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等有机溶剂。分子量16.04,熔点-182.5℃,沸点-161.5℃,气体密度0.7163g/L,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6,相对密度(水=1)0.42(-164℃),临界压力4.59MPa,临界温度-82.6℃,饱和蒸气压53.32kPa(-168.8℃),爆炸极限5.0%~16%(体积比),自燃温度537℃,最小点火能0.28mJ,最大爆炸压力0.717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燃料和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 【活性反应】 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他强氧化剂剧烈反应。 【健康危害】 纯甲烷对人基本无毒,只有在极高浓度时成为单纯性窒息剂。皮肤接触液化气体可致冻伤。天然气主要组分为甲烷,其毒性因其他化学组成的不同而异。 |
安 全 措 施 |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严防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在生产、使用、贮存场所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必要时戴防护手套,接触高浓度时应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佩带供气式呼吸器。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天然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2)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气 |
安 全 措 施 | 站严禁烟火,严禁堆放易燃物,站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并应有事故排风装置。 (3)天然气配气站中,不准独立进行操作。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气站。 (4)含硫化氢的天然气生产作业现场应安装硫化氢监测系统。进行硫化氢监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含硫化氢作业环境应配备固定式和携带式硫化氢监测仪; ——重点监测区应设置醒目的标志; ——硫化氢监测仪报警值设定:阈限值为1级报警值;安全临界浓度为2级报警值;危险临界浓度为3级报警值; ——硫化氢监测仪应定期校验,并进行检定。 (5)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2)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3)天然气储气站中: ——与相邻居民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公用设施安全距离及站场内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天然气储气站内建(构)筑物应配置灭火器,其配置类型和数量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的相关规定; ——注意防雷、防静电,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工艺管网、设备、自动控制仪表系统应按标准安装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时要把车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4)采用管道输送时: ——输气管道不应通过城市水源地、飞机场、军事设施、车站、码头。因条件限制无法避开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输气管道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 ——输气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输气管道管理单位应设专人定期对管道进行巡线检查,及时处理输气管道沿线的异常情况,并依据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管道。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如果发生冻伤: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温水中复温。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如有不适感,就医。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
特别 警示 | 高度易燃液体;不得使用直流水扑救(用水灭火无效)。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到浅黄色的透明液体。 依据《车用无铅汽油》(GB17930)生产的车用无铅汽油,按研究法辛烷值(RON)分为90号、93号和95号三个牌号,相对密度(水=1)0.70~0.80,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3~4,闪点-46℃,爆炸极限1.4~7.6%(体积比),自燃温度415~530℃,最大爆炸压力0.813MPa;石脑油主要成分为C4~C6的烷烃,相对密度0.78~0.97,闪点-2℃,爆炸极限1.1~8.7%(体积比)。 主要用途:汽油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 可用于橡胶、制鞋、印刷、制革、颜料等行业, 也可用作机械零件的去污剂;石脑油主要用作裂解、催化重整和制氨原料,也可作为化工原料或一般溶剂,在石油炼制方面是制作清洁汽油的主要原料。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健康危害】 汽油为麻醉性毒物,高浓度吸入出现中毒性脑病,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300(汽油)。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工作场所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配备易燃气体泄漏监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戴耐油橡胶手套。 储罐等容器和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油罐及贮存桶装汽油附近要严禁烟火。禁止将汽油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 (2)往油罐或油罐汽车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 |
安 全 措 施 | 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沾油料的布、油棉纱头、油手套等不要放在油库、车库内,以免自燃。不要用铁器工具敲击汽油桶,特别是空汽油桶更危险。因为桶内充满汽油与空气的混合气,而且经常处于爆炸极限之内,一遇明火,就能引起爆炸。 (3)当进行灌装汽油时,邻近的汽车、拖拉机的排气管要戴上防火帽后才能发动,存汽油地点附近严禁检修车辆。 (4)汽油油罐和贮存汽油区的上空,不应有电线通过。油罐、库房与电线的距离要为电杆长度的1.5倍以上。 (5)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使油蒸气容易逸散。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炎热季节应采取喷淋、通风等降温措施。 (2)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用储罐、铁桶等容器盛装,不要用塑料桶来存放汽油。盛装时,切不可充满,要留出必要的安全空间。 (3)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对于1000m3及以上的储罐顶部应有泡沫灭火设施等。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汽油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运送汽油的油罐汽车,必须有导静电拖线。对有每分钟0.5m3以上的快速装卸油设备的油罐汽车,在装卸油时,除了保证铁链接地外,更要将车上油罐的接地线插入地下并不得浅于100mm。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汽车槽罐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3)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及人口密集地段。 (4)输送汽油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汽油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汽油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汽油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汽油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5)输油管道地下铺设时,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并设警示标志。运行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用水灭火无效。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300m。 |
特别 警示 | 对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溶于水,水溶液呈酸性。溶于丙酮、乙醇、甲酸等有机溶剂。分子量64.06,熔点-75.5℃,沸点-10℃,气体密度3.049g/L,相对密度(水=1)1.4(-10℃),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25,临界压力7.87MPa,临界温度157.8℃,饱和蒸气压330kPa(20℃)。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造硫酸和保险粉等。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不燃。 【健康危害】 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液体二氧化硫可引起皮肤及眼灼伤,溅入眼内可立即引起角膜浑浊,浅层细胞坏死。严重者角膜形成瘢痕。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5;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10。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严加密闭,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设置二氧化硫泄漏检测报警仪,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空气中浓度超标时,操作人员应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建议操作人员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 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设置整流装置与压力机、动力电源、管线压力、通风设施或相应的吸收装置的联锁装置。重点储罐、输入输出管线等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接触,远离易燃、可燃物。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或饮水。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禁止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或将瓶阀作为吊运着力点。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 支气管哮喘和肺气肿等患者不宜接触二氧化硫。 |
安 全 措 施 |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在生产企业设置必要紧急排放系统及事故通风设施。设置碱池,进行废气处理。 (2)根据职工人数及巡检需要配置便携式二氧化硫浓度检测报警仪。进入密闭受限空间或二氧化硫有可能泄漏的空间之前应先进行检测,并进行强制通风,其浓度达到安全要求后进行操作,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并派专人监护。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内温不宜超过30℃。 (2)应与易(可)燃物、氧化剂、还原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车辆运输钢瓶, 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2/3以上;卧放时,瓶阀端应朝向车辆行驶的右方,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垛高不得超过5层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高温季节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3)搬运人员必须注意防护,按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搬运时,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监卸监装;夜晚或光线不足时、雨天不宜搬运。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搬运时,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同意,还应有遮雨等相关措施;严禁在搬运时吸烟。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灭火方法】 本品不燃,但周围起火时应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消防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由于火场中可能发生容器爆破的情况,消防人员须在防爆掩蔽处操作。有二氧化硫泄漏时,使用细水雾驱赶泄漏的气体,使其远离未受波及的区域。 灭火剂:根据周围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可用二氧化碳、水(雾状水)或泡沫。 |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泄漏应急处置】 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穿内置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的全封闭防化服。如果是液化气体泄漏,还应注意防冻伤。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60m,下风向疏散白天300m、夜晚12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400m,下风向疏散白天2100m、夜晚5700m。 |
特别 警示 | 有毒液体,可引起失明、死亡。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透明的易挥发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酮类、苯等有机溶剂。分子量32.04,熔点-97.8℃,沸点64.7℃,相对密度(水=1)0.79,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1,临界压力7.95MPa,临界温度240℃,饱和蒸气压12.26kPa(20℃),折射率1.3288,闪点11℃,爆炸极限5.5%~44.0%(体积比),自燃温度464℃,最小点火能0.215mJ。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甲醛、香精、染料、医药、火药、防冻剂、溶剂等。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 【健康危害】 易经胃肠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 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眩晕、乏力、嗜睡和轻度意识障碍等,重者出现昏迷和癫痫样抽搐,直至死亡。引起代谢性酸中毒。甲醇可致视神经损害,重者引起失明。 慢性影响:主要为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无力、眩晕、震颤性麻痹及视觉损害。皮肤反复接触甲醇溶液,可引起局部脱脂和皮炎。 解毒剂:口服乙醇或静脉输乙醇、碳酸氢钠、叶酸、4-甲基吡唑。 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25(皮);PC-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mg/m3):50(皮)。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打开甲醇容器前,应确定工作区通风良好且无火花或引火源存在;避免让释出的蒸气进入工作区的空气中。生产、贮存甲醇的车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 |
安 全 措 施 | 一旦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灭火。 (2)设备罐内作业时注意以下事项: ——进入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入罐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隔离、清洗、置换的规定。做到物料不切断不进入;清洗置换不合格不进入;行灯不符合规定不进入;没有监护人员不进入;没有事故抢救后备措施不进入; ——入罐作业前30分钟取样分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及氧含量合格方可进入作业。视具体条件加强罐内通风;对通风不良环境,应采取间歇作业; ——在罐内动火作业,除了执行动火规定外,还必须符合罐内作业条件,有毒气体浓度低于国家规定值,严禁向罐内充氧。焊工离开作业罐时不准将焊(割)具留在罐内。 (3)生产设备的清洗污水及生产车间内部地坪的冲洗水须收入应急池,经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在甲醇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甲醇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严禁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雨淋、防高温。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高温季节应早晚运输。 (3)在使用汽车、手推车运输甲醇容器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4)甲醇管道输送时,注意以下事项: ——甲醇管道架空敷设时,甲醇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甲醇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甲醇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管道消除静电接地装置和防雷接地线,单独接地。防雷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防静电的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Ω; ——甲醇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 ——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甲醇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室内管道不应敷设在地沟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沟敷设的管道,应有防止泄漏、积聚或窜入其他沟道的措施。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 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灭火方法】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在初始隔离距离的基础上加大下风向的疏散距离。 |
特别 警示 | 极易燃气体;经压缩或加热可造成爆炸;火场温度下易发生危险的聚合反应。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无臭气体,工业品有使人不愉快的大蒜气味。微溶于水,溶于乙醇、丙酮、氯仿、苯。分子量26.04,熔点-80.8℃,沸点-83.8℃,气体密度1.17g/L,相对密度(水=1)0.62,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0.91,临界压力6.19MPa,临界温度35.2℃,饱和蒸气压4460kPa(20℃),爆炸极限2.1%~80%(体积比),自燃温度305℃,最小点火能0.02mJ。 主要用途:主要是有机合成的重要原料之一。亦是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和塑料的原料,也用于氧炔焊割。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易燃烧爆炸。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范围非常宽,遇明火、高热和氧化剂有燃烧、爆炸危险。 【活性反应】 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能与铜、银、汞等的化合物生成爆炸性物质。 【健康危害】 具有弱麻醉作用,麻醉恢复快,无后作用,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单纯窒息。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应具有防火、防爆、防静电事故和预防职业病的知识和操作能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密闭操作,避免泄漏,全面通风,防止乙炔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在发生或合成、使用、储存乙炔的场所,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并与应急通风联锁,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衣物和钉鞋。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在有乙炔存在或使用乙炔作业的人员,应配备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不能接触铜、银和汞。要避免使用含铜66%以上的黄铜、含铜银的焊接材料和含汞的压力表。 (2)进入有乙炔存在或泄漏密闭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检测乙炔浓度,强制机械通 |
安 全 措 施 | 风10分钟以上,直至乙炔浓度低于爆炸下限20%,作业过程中有人监护,每隔30分钟监测一次,可燃气体含量不得高于爆炸下限的20%。 (3)凡可能与易燃、易爆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4)电石库禁止带水入内。 (5)使用乙炔气瓶,应注意: ——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15分钟,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轻装轻卸气瓶,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同时使用乙炔瓶和氧气瓶时,两瓶之间的距离应超过10m。不得将瓶内的气体使用干净,必须留有0.05MPa以上的剩余压力气体; ——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m。气瓶的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6)在乙炔站内应注意: ——站房内允许冬季取暖时,不得用电热明火,宜采用光管散热器,以免积尘及静电感应,并应离乙炔发生器1m以上,当气温在0℃以下时,可用氯化钠的水溶液代替发生器及回火防止器的用水,以防冰冻的发生。乙炔发生器管道冻结可用热水解冻。移动式乙炔发生器在夏季应遮阳,防高温和热辐射; ——乙炔发生器设备运行时,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部位压力和温度的变化。若发现压力表读数骤升或有气体从安全阀逸出,或者启动数分钟压力表的指针没有上升应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严禁超出规定压力和温度; (7)乙炔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8%,吹扫口化验乙炔含量低于0.5%时,才能动火作业,并应事先得到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监护和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储存安全】 (1)乙炔瓶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 (2)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和醒目的防火标志。 (3)储存室内必须通风良好,保证空气中乙炔最高含量不超过1%(体积比)。储存室建筑物顶部或外墙的上部设气窗或排气孔。排气孔应朝向安全地带,室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得小于3次,事故通风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得小于7次。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槽车运输时要用专用槽车。槽车安装的阻火器(火星熄灭器)必须完好。槽车和运输卡车要有导静电拖线;槽车上要备有2只以上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和防爆工具;要有遮阳措施,防止阳光直射。 (3)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发生泄漏或火灾要开到安全地方进行灭火或堵漏。 (4)输送乙炔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乙炔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乙炔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乙炔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乙炔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若可能翻转容器,使之逸出气体而非液体。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至少为10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800m。 |
8﹒四氯化硅
标识 | 中文名:四氯化硅;四氯化矽 | 英文名:Silicontetrachloride | |
CAS号:10026-04-7 | UN编号:1818 | ||
分子式:SiCl4 | 分子量:169.9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051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淡黄色发烟液体,有刺激性气味,易潮解。 | ||
主要用途:用于制取纯硅、硅酸乙酯等,也用于制取烟幕剂。 | |||
相对密度(水=1):1.48 | 饱和蒸汽压(kPa):55.99/37.8℃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空气=1):5.86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 | |
熔点:-70 | 沸点:57.6 | ||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 建规火险分级: | ||
燃烧性:不燃 | 避免接触的条件:接触潮湿空气。 | ||
爆炸下限(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无意义 | ||
溶解性:可混溶于苯、氯仿、石油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 |||
危险特性:受热或遇水分解放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烟气。 | |||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强氧化剂、醇类、水、强碱。 | ||
灭火方法:砂土、干粉。禁止用水。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健康危害:对眼睛及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角膜混浊,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皮肤接触后可引起组织坏死。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LD50:LC50:8000ppm4小时(大鼠吸入)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20 | 包装类别:II | |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耐酸坛、陶瓷罐外木箱或半花格箱;玻璃瓶、塑料桶外木板箱或半花格箱;塑料瓶、镀锡薄钢板桶外满底花格箱。 | |||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高燥清洁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食用化工原料、碱类、不可混储混运。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雨天不宜运输。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 ||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泄漏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木材、纸、油等)接触,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减慢挥发(或扩散),但不要对泄漏物或泄漏点直接喷水。将地面洒上苏打灰,然后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最好不用水处理,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清除。 | ||
废弃处理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
9﹒硅粉
标识 | 中文名:硅(粉);无定形硅粉;硅 | 英文名:Silicon | |
CAS号:7440-21-3 | UN编号:1346 | ||
分子式:Si | 分子量:28.09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837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黑褐色无定形非金属粉末或硬而有光泽的晶体。 | ||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合金、有机硅化合物和四氯化碳等,是一种重要的半导体材料。 | |||
相对密度(水=1):2.30(20℃) | 饱和蒸汽压(kPa):0.13/1724℃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空气=1):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 | |
熔点:1410 | 沸点:2355 | ||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 建规火险分级:乙 | ||
自燃温度(℃):无意义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下限(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无意义 | ||
避免接触的条件:接触潮湿空气。 | 燃烧性:可燃。 | ||
溶解性:不溶于水,不溶于盐酸、硝酸,溶于氢氟酸、碱液。 | |||
危险特性:粉体遇高热、明火或氧化剂起反应,有中等程度的危险。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 |||
燃烧分解产物:氧化硅。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强氧化剂、潮湿空气。 | ||
灭火方法:干粉、砂土。禁止用水。禁止用二氧化碳。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易燃固体,类别2;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2B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 |
健康危害:本品对人体无毒。高浓度吸入引起呼吸道轻度刺激,进入眼内作为异物有刺激作用。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订标准前苏联MAC:未制订标准美国TLV-TWA:ACGIH10mg/m3美国TLV-STEL:未制订标准 | |||
毒性:LD50:3160mg/kg(大鼠经口)LC50: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8 | 包装类别:III | |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 |||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就医。如果患者呼吸停止,给予人工呼吸。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 | |||
食入:误服者给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保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高于NIOSHREL浓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保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防护服。 |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服、帽等要定期清洗。工作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泄漏处理 | 切断火源。收集回收。 | ||
废弃处理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若可能,回收使用。或用安全掩埋法处置。 | ||
10﹒氮
标识 | 中文名:氮;氮气 | 英文名:Nitrogen | |
CAS号:7727-37-9 | UN编号:1066 | ||
分子式:N2 | 分子量:28.01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72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 ||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氨,制硝酸,用作物质保护剂,冷冻剂。 | |||
相对密度(水=1):0.81/-196℃ | 饱和蒸汽压(kPa):1026.42/-173℃ | 临界温度(℃):-147 | |
相对密度(空气=1):0.97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3.40 | |
熔点:-209.8 | 沸点:-195.6 | ||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 建规火险分级: | ||
自燃温度(℃):无意义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下限(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无意义 | ||
溶解性:微溶于水、乙醇。 | |||
危险特性:惰性气体,有窒息性,在密闭空间内可将人窒息死亡。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易燃性(红色):0反应活性(黄色):0 | |||
燃烧分解产物:氮气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 | ||
灭火方法: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严禁将水喷到低温液体容器上。如果低温液体容器暴露于明火中或高温下很长时间,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加压气体 | 侵入途径:吸入 | |
健康危害:氮气过量,使氧分压下降,会引起缺氧。大气压力为392kPa表现爱笑和多言,对视、听和嗅觉刺激迟钝,智力活动减弱;在980kPa时,肌肉运动严重失调。潜水员深潜时,可发生氮的麻醉作用;上升时快速减压,可发生“减压病”。健康危害(蓝色):3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ACGIH窒息性气体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嗅阈:气味不能可靠指示气体毒性大小。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5 | 包装类别:III | |
包装方法:/ | |||
储运注意事项:不燃性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ERGID:UN1066(压缩的);UN1977(冷冻液化液体)ERG指南:121(压缩的);120(冷冻液化液体)ERG指南分类:气体-惰性的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冻结在皮肤上的衣服,要在解冻后才可脱去。接触液化气体,接触部位用温水浸泡复温。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 ||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佩带供气式呼吸器。高于NIOSHREL浓度或尚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 | 手防护:必要时戴防护手套。 | ||
其它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泄漏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相应的工作服。切断气源,通风对流,稀释扩散。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
11﹒氯化氢
标识 | 中文名:氯化氢 | 英文名:Hydrogenchloride | |
CAS号:7647-01-0 | UN编号:1050 | ||
分子式:HCl | 分子量:35.46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475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 | ||
主要用途:制染料、香料、药物、各种氯化物及腐蚀抑制剂。 | |||
相对密度(水=1):1.19 | 饱和蒸汽压(kPa):4225.6/20℃ | 临界温度(℃):51.4 | |
相对密度(空气=1):1.27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8.26 | |
熔点:-114.2 | 沸点:-85.0 | ||
燃烧热(kj/mol):不燃 | 建规火险分级: | ||
自燃温度(℃):无意义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下限(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无意义 | ||
溶解性:易溶于水。 | |||
危险特性:具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 | ||
灭火方法: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 |
健康危害: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长期接触较高浓度,可造成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损害。急性中毒时,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有的有咳血。口服其液体,造成口腔和消化道灼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较高浓度的氯化氢,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牙齿酸蚀症。 | |||
接触限值:中国MAC:15mg/m3苏联MAC:5mg/m3美国TWA:OSHA5ppm,7.5[上限值]ACGIH,5ppm,7.5mg/m3[上限值]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LD50:400mg/kg(兔经口)LC50:3124ppm1小时(大鼠吸入)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6;41 | 包装类别:III | |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 |||
储运注意事项:不燃有毒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碱类、金属粉末、易燃、可燃物等分开存放。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就医。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给予2~4%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就医。 | |||
食入:误服者给饮牛奶或蛋清。立即就医。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戴防护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泄漏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相应的工作服。切断气源,喷氨水或其它稀碱液中和,注意收集并处理废水。然后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
废弃处理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
12﹒二氯二氢硅
标识 | 中文名:二氯二氢硅 | 英文名:Dichlorosilane | |
CAS号:4109-96-0 | UN编号:2189 | ||
分子式:H2Cl2Si | 分子量:101.01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532 | |
理化 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 | ||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硅的有机化合物。 | |||
相对密度(水=1):1.26 | 饱和蒸汽压(kPa):167.16/20℃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空气=1):3.59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 | |
熔点:-122 | 沸点:8.3 | ||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 建规火险分级:甲 | ||
自燃温度(℃):58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下限(V%):4.1 | 爆炸上限(V%):99 | ||
溶解性:溶于苯、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 |||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遇水反应发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气体。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可发生剧烈分解,引起容器破裂或爆炸事故。 | |||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强碱、水、醇类、强氧化剂。 | ||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二氧化碳。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急性毒性-吸入,类别2;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2 | 侵入途径:吸入 | |
健康危害:对上下呼吸道、皮肤和眼睛有腐蚀性和刺激性。本品遇水或空气中的水份迅速水解形成氯化氢(盐酸)。盐酸可致皮肤灼伤和粘膜刺激。接触后表现有流泪、咳嗽、咳痰、呼吸困难、流涎等。可引起肺炎或肺水肿。眼接触可致灼伤,导致失明。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6;32 | 包装类别:II | |
包装方法:无资料。 | |||
储运注意事项:易燃有毒的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钢瓶温度不应超过52℃。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
防护 措施 |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排风。 |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泄漏 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厂商特别推荐的化学防护服(完全隔离)。切断气源,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
废弃 处理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
13﹒三氯氢硅
标识 | 中文名:三氯氢硅;硅仿;硅氯仿;三氯氢硅 | 英文名:Trichlorosilane;Silicochloroform | |
CAS号:10025-78-2 | UN编号:1295 | ||
分子式:HCl3Si | 分子量:135.44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838 | |
理化 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极易挥发。有令人窒息的气味。 | ||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硅酮化合物。 | |||
相对密度(水=1):1.37 | 饱和蒸汽压(kPa):53.33/14.5℃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空气=1):4.7 | 闪点(℃):-13.9℃开杯 | 临界压力(MPa): | |
熔点:-134 | 沸点:31.8 | ||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 建规火险分级:甲 | ||
自燃温度(℃):104 | 燃烧性:易燃。 | ||
爆炸下限(V%):1.2% | 爆炸上限(V%):90.5% | ||
避免接触的条件:接触潮湿空气。 | 溶解性:溶于苯、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 ||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易燃。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遇水反应发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气体。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酸类、强碱、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 | ||
灭火方法: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禁止用水。禁止用泡沫。蒸气比空气重,易在低处聚集。封闭区域内的蒸气遇火能爆炸。蒸气能扩散到远处,遇点火源着火,并引起回燃。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若物质不泄漏,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自燃液体,类别1;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呼吸道刺激)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健康危害:遇水生成盐酸烟雾,刺激眼及上呼吸道。高浓度时,可引起角膜损伤,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常伴有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溅在脸上,可引起坏死,溃疡长期不愈。动物慢性中毒见慢性卡他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早期肺硬化。 | |||
接触限值:中国MAC:3mg/m3苏联MAC:1mg/m3美国TWA:未制定标准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LD50:1030mg/kg(大鼠经口)LC50:1500mg/m32小时(小鼠吸入)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10;34;41 | 包装类别:II | |
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安瓿瓶外木板箱。 | |||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高燥清洁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25℃。避免光照。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雨天不宜运输。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若有灼伤,就医治疗。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 | |||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
防护 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戴防化学品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
泄漏 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会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如果大量泄漏,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清除。 | ||
废弃 处理 | 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溶于易燃溶剂或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 ||
14﹒氢气
标识 | 中文名:氢;氢气 | 英文名:Hydrogen | ||
CAS号:1333-74-0 | UN编号:1049(压缩的) | |||
分子式:H2 | 分子量:2.01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648 | ||
理化 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 |||
主要用途:用于合成氨和甲醇等,石油精制,有机物氢化及作火箭燃料。 | ||||
相对密度(水=1):0.07/-252℃ | 饱和蒸汽压(kPa):13.33/-257.9℃ | 临界温度(℃):-240 | ||
相对密度(空气=1):0.07 | 闪点(℃):<-50 | 临界压力(MPa):1.30 | ||
熔点:-259.2 | 沸点:-252.8 | |||
燃烧热(kj/mol):241.0 | 建规火险分级:甲 | |||
避免接触的条件:光照 | 燃烧性:易燃 | |||
自燃温度(℃):400 | 引燃温度(℃):400 | |||
爆炸下限(V%):4.1 | 爆炸上限(V%):74.1 | |||
溶解性:不溶于水,不溶于乙醇、乙醚。 | ||||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气体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燃烧时看不见火焰(即使在黑暗中)。高压释放常常在没有任何点火源的情况下着火。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受过特殊培训的人员可以利用喷雾水流冷却周围暴露物,让火自行烧尽。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若冷却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调升高,罐体变色或有任何变形的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最小点火能(mJ):0.019易燃性(红色):4化学活性(黄色):0 | ||||
燃烧分解产物:水。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强氧化剂、卤素。 | |||
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雾状水、二氧化碳。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易燃气体,类别1;加压气体 | 侵入途径:吸入 | ||
健康危害:在很高的浓度时,由于正常氧分压的降低造成窒息;在很高的分压下,可出现麻醉作用。接触液体可引起冻伤。健康危害(蓝色):0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ACGIH窒息性气体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4 | 包装类别:II | ||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 ||||
储运注意事项:易燃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氧气、压缩空气、卤素(氟、氯、溴)、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混运。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对少量皮肤接触,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 | |||
眼睛接触:如果皮肤或眼睛接触该物质,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20min。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防护 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 |||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佩带供气式呼吸器或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 | 手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泄漏 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一般消防防护服。切断气源,抽排(室内)或强力通风(室外)。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
废弃 处理 |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 |||
15﹒液氩
标识 | 中文名:氩;氩气 | 英文名:Argon | ||
CAS号:7440-37-1 | UN编号:1006 | |||
分子式:Ar | 分子量:39.95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2505 | ||
理化 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的惰性气体。 | |||
主要用途:用于灯泡充气和对不锈钢、镁、铝等的电弧焊接,即“氩弧焊”。 | ||||
相对密度(水=1):1.40/-186℃ | 饱和蒸汽压(kPa):202.64/-179℃ | 临界温度(℃):-122.3 | ||
相对密度(空气=1):1.38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1.38 | ||
熔点:-189.2 | 沸点:-185.7 | |||
燃烧热(kj/mol):无意义 | 建规火险分级:戊 | |||
自燃温度(℃):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下限(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无意义 | |||
溶解性:微溶于水。 | ||||
危险特性:惰性气体,有窒息性,在密闭空间内可将人窒息死亡。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燃烧分解产物: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 | |||
灭火方法:不燃。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储存容器及其部件可能向四面八方飞射很远。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若冷却水流不起作用(排放音量、音调升高,罐体变色或有任何变形的迹象),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加压气体 | 侵入途径:吸入 | ||
健康危害:普通大气压下无毒。高浓度时,使氧分压降低而发生窒息。氩浓度达50%以上,则引起严重症状;75%以上时,可在数分钟内死亡。当空气中氩浓度增高时,先呈呼吸加速,注意力不集中,共济失调。继之,疲倦乏力、烦躁不安、恶心、呕吐、昏迷、抽搐,以至死亡。液态氩可致皮肤冻伤,眼部接触可引起炎症。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ACGIH窒息性气体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对环境可能有害。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5 | 包装类别:III | ||
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 ||||
储运注意事项:不燃性压缩气体。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仓温不宜超过30℃。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应与易燃、可燃物分开存放。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注意验瓶日期,先进仓的先发用。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废弃:允许气体安全地扩散到大气中。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若有皮肤冻伤,先用温水洗浴,再涂抹冻伤软膏,用消毒沙布包扎。就医。尽量防止进一步的组织损害,不要将冻结的衣服从冻伤处撕开。 | |||
眼睛接触: | ||||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 | ||||
防护
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佩带供气式呼吸器或自给式呼吸器。高于NIOSHREL浓度或尚 | |||
未建立REL,任何可检测浓度下: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装有机蒸气滤毒盒的空气净化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 | 手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 |||
其它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 ||||
泄漏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隔离直至气体散尽,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相应的工作服。切断气源,通风对流,稀释扩散。如有可能,即时使用。漏气容器不能再用,且要经过技术处理以清除可能剩下的气体。 | |||
16﹒氢氧化钠
标识 | 中文名:氢氧化钠;烧碱;火碱;苛性钠 | 英文名:Sodiunhydroxide;Causticsoda | ||
CAS号:1310-73-2 | UN编号:1823固体;1824溶液 | |||
分子式:NaOH | 分子量:40.01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669 | ||
理化 性质 | 外观与性状:白色不透明固体,易潮解。 | |||
主要用途:用于肥皂工业、石油精炼、造纸、人造丝、染色、制革、医药、有机合成等。 | ||||
相对密度(水=1):2.12 | 饱和蒸汽压(kPa):0.13/739℃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空气=1):无资料 | 闪点(℃):/ | 临界压力(MPa):/ | ||
熔点:318.4 | 沸点:1390 | |||
燃烧热(kj/mol):不燃 | 建规火险分级:丁 | |||
自燃温度(℃):无意义 | 引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下限(V%):无意义 | 爆炸上限(V%):无意义 | |||
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甘油,不溶于丙酮。 | ||||
危险特性:本品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易燃性(红色):0反应活性(黄色):1 | ||||
燃烧分解产物:可能产生有害的毒性烟雾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强酸、易燃或可燃物、二氧化碳、过氧化物、水。 | |||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消防器具(包括SCBA)不能提供足够有效的防护。若不小心接触,立即撤离现场,隔离器具,对人员彻底清污。如果该物质或被污染的流体进入水路,通知有潜在水体污染的下游用户,通知地方卫生、消防官员和污染控制部门。在安全防爆距离以外,使用雾状水冷却暴露的容器。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 ||
健康危害: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健康危害(蓝色):3 | ||||
接触限值:中国MAC:0.5mg/m3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OSHA2mg/m3;ACGIH2mg/m3[上限值]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IDLH:10mg/m3嗅阈:未被列出;在2mg/m3时有黏膜刺激OSHA:表Z-1空气污染物NIOSH标准文件:NIOSH76-105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20 | 包装类别:II | ||
包装方法:/ | ||||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高燥清洁的仓间内。注意防潮和雨水浸入。应与易燃、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分装和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雨天不宜运输。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中和、稀释后,排入下水道。高浓度对水生生物有害。包装方法:小开口塑料桶;塑料袋、多层牛皮纸外木板箱。ERG指南:154ERG指南分类:有毒和/或腐蚀性物质(不燃的)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有灼伤,就医治疗。脱去并隔离被污染的衣服和鞋。对少量皮肤接触,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注意患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确保医务人员了解该物质相关的个体防护知识,注意自身防护。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脸,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就医。 | ||||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如果呼吸困难,给予吸氧。如果患者食入或吸入该物质不要用口对口进行人工呼吸,可用单向阀小型呼吸器或其他适当的医疗呼吸器。 | ||||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口服稀释的醋或柠檬汁,就医。 | ||||
防护 措施 | 工程控制:密闭操作。 | |||
呼吸系统防护:必要时佩带防毒口罩。NIOSH/OSHA10mg/m3:连续供气式呼吸器、高效滤层防微粒全面罩呼吸器、动力驱动带烟尘过滤层的空气净化呼吸器、自携式呼吸器、全面罩呼吸器。应急或有计划进入浓度未知区域,或处于立即危及生命或健康的状况:自携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供气式正压全面罩呼吸器辅之以辅助自携式正压呼吸器。逃生:高效滤层防微粒全面罩呼吸器、自携式逃生呼吸器。 |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泄漏 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洁清的铲子收集于干燥净洁有盖的容器中,以少量加入大量水中,调节至中性,再放入废水系统。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 |||
17﹒氯化铝
CAS | 7446-70-0 | RTECS | BD0525000 | UN | 1726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1842 | ||||
中文名称 | 三氯化铝(无水) | 理化性质 | 外观及性状:白色颗粒或粉末,有强盐酸气味。工业品呈淡黄色。 | |||||||
英文名称 | Aluminiumtrichloride | |||||||||
分子式 | AlCl3 | 溶解性:易溶于水、醇、氯仿、四氯化碳,微溶于苯。 | 饱和蒸汽压(kPa): 0.13/100℃ | |||||||
燃烧爆炸危险性 | 闪点(℃):无意义 | 自燃温度(℃):无意义 | ||||||||
爆炸极限(V%):无意义 | 火灾危险性分类:无资料 | 相对 密度 | 空气:无资料 | |||||||
危险特性:遇水反应发热放出有毒的腐蚀性气体。 | 水:2.44 | |||||||||
燃烧(分解)产物:氯化物、氧化铝。 | 毒性与健康危害 |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无资料 | ||||||||
禁忌物:易燃或可燃物、碱类、水、醇类。 | ||||||||||
避免接触的条件:接触潮湿空气。 | 毒性资料: LD50:3730mg/kg(大鼠经口) | |||||||||
灭火方法:砂土、干粉。禁止用水。 | ||||||||||
急救 措施 |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 职业接触限值 | ||||||||
MAC:无资料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分钟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 PC-TWA:无资料 | |||||||||
PC-STEL:无资料 | ||||||||||
食入: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 侵入途径及健康危害 | |||||||||
侵入途径:吸入 | ||||||||||
吸入:注意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 健康危害:吸入高浓度氯化铝可刺激上呼吸道产生支气管炎,并且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个别人可引起支气管哮喘。误服量大时,可引起口腔糜烂、胃炎、胃出血,和粘膜坏死。慢性作用:长期接触可引起头痛、头晕、食欲减退、咳嗽、鼻塞、胸痛等症状。 | |||||||||
防护 措施 |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应该佩带防尘口罩。必要时佩带防毒面具。 | |||||||||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手防护: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 ||||||||||
身体防护:戴橡皮手套。 | ||||||||||
泄漏 处理 | 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勿使泄漏物与可燃物质(木材、纸、油等)接触,用清洁的铲子收集于密闭容器中作好标记,等待处理。如果大量泄漏,最好不用水处理,在技术人员指导下清除。 | 储存 | 储存于高燥清洁的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易燃、可燃物,碱类、潮湿物品等分开存放。不可混储混运。不宜久存,以免变质。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雨天搬运要妥善遮盖。 | |||||||
包装 | 危险性类别: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2 |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20 | ||||||||||
18﹒乙醇
名称 主要特性 | 乙醇(酒精) | ||||||
危险性类别 | 易燃液体,类别2 | ||||||
理化特性 | (1)无色液体,有酒香;(2)相对空气密度:1.59,相对水密度0.79;(3)沸点(℃):78.3,熔点/℃:-114.1。(4)爆炸下限[%(V/V)]:3.3,爆炸上限[%(V/V)]:19.0。(5)能与水以任意比互溶。能与氯仿、乙醚、甲醇、丙酮和其他多数有机溶剂混溶。 | ||||||
燃烧、爆炸 特性 |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 ||||||
健康危害 | 本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首先引起兴奋,随后抑制。 急性中毒主要见于过量饮酒者,职业中毒者少见。轻度中毒和中毒早期表现为兴奋、欣快、言语增多、颜面潮红或苍白、步态不稳、轻度动作不协调、判断力障碍、语无伦次、眼球震颤,甚至昏睡。重度中毒可出现昏迷、呼吸表浅或呈潮式呼吸,并可因呼吸麻痹或循环衰竭而死亡。吸入高浓度乙醇蒸气可出现酒醉感、头昏、乏力、兴奋和轻度的眼、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等症状,但一般不引起严重中毒。 慢性中毒长期酗酒者可见面部毛细血管扩张,皮肤营养障碍,慢性胃炎,胃溃疡,肝炎,肝硬化,肝功能衰竭,心肌损害,肌病,多发性神经病等。皮肤长期反复接触乙醇液体,可引起局部干燥、脱屑、皲裂和皮炎。 | ||||||
灭火方法 | 用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 ||||||
禁忌物 | 强氧化剂、酸类、酸酐、碱金属、胺类。 | ||||||
泄漏应急 处置 |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 | ||||||
操作处理 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 ||||||
防护措施 | 最高容许浓度: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 ||||||
储存注意 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7℃,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19﹒硅酸乙酯
标识 | 中文名:正硅酸乙酯 | ||
CAS号:78-10-4 | UN编号:1292 | ||
分子式:Si(OC2H5)4 | 分子量:208.33 | 危险化学品目录序号:845 | |
理化性质 |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稍有气味。 | ||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防热涂料、耐化学作用的涂料、有机合成中间体 。 | |||
相对密度(水=1):0.93 (20°C) | 饱和蒸汽压(kPa):0.2 (20°C)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空气=1):7.22 | 闪点(℃):37(闭杯) | 临界压力(MPa): | |
熔点:-77℃ | 沸点:166℃ | ||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 建规火险分级:丙 | ||
自燃温度(℃):无资料 | 引燃温度(℃):无资料 | ||
爆炸下限(V%):无数据 | 爆炸上限(V%):无数据 | ||
溶解性:遇水反应,溶于乙醇和乙醚。 | |||
危险特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受热分解放出易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 |||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硅。 | 稳定性:稳定 | ||
聚合危害:不能出现 | 禁忌物:强氧化剂、强酸、强碱。 | ||
灭火方法: 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砂土。 | |||
危害 | 危险性类别:易燃液体, 类别 3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 4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 类别 2A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类别 3 | 侵入途径: 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 |
健康危害:吸入、摄入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其蒸气或烟雾对眼睛、粘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接触能引起头痛、恶心和呕吐。 | |||
接触限值:中国MAC:未制定标准;苏联MAC:未制定标准;美国TWA:OSHA 100ppm,850mg/m3;ACGIH 10ppm,85mg/m3 美国STEL:未制定标准 | |||
毒性:LD50:6270mg/kg(大鼠经口);5878mg/kg(兔经皮)LC50: | |||
包装与 储运 |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7 | 包装类别: Ⅲ | |
包装方法: | |||
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工原料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充装要控制流速,注意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废弃:处置前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废物储存参见“储运注意事项”。用控制焚烧法处置。包装方法: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木板箱。 | |||
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 | ||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 | |||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
食入:误服者给饮大量温水,催吐,就医。 | |||
防护措施 |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 ||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带防毒口罩。必要时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 |||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
身体防护:穿相应的防护服。 | 手防护:戴防护手套。 | ||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
泄漏处理 |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毒面具,穿一般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要使水进入储存容器内。用沙土或其它不燃性吸附剂混合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法规信息: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化劳发[1992]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危险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3类高闪点易燃液体。 | ||
废弃处理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和产品特性进行废弃处置,建议安全焚烧。污染的包装尽可能排空,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产品特性进行废弃处置。清洗后回收或在有许可的地点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