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401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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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前三季度,龙陵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县第一要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均平稳增长。
一、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保办发〔2022〕20 号)精神,不断提高农村居民收入,2023年前三季度,龙陵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56元,同比增长9.5%,增速高于2022年2.7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3年前三季度龙陵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37:1,比上年同期缩小0.12,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缩小。
三、农村居民消费持续恢复
(一)农村居民消费潜力不断释放。龙陵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及省、市的各项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开展龙新乡美丽雪山乡村文化旅游节、勐糯大寨泼水节、龙新勐冒洋芋美食节、腊勐岭岗寨第二届“芒果节”、龙江乡“稻花鱼节”、黄草坝小米地傈僳族“刀杆节”、阿昌族第三届“阿露窝罗节”等民族文化节庆活动,激发乡村消费潜力,不断改善消费环境,2023年前三季度,龙陵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11822元,同比增长14.7%。
(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增速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23年前三季度,龙陵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822元,同比增长14.7%,高于全国5.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2.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