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1-120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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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市统计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深入推进GDP统一核算改革,抓实统计督察反馈整改,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预警,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统计信息保障。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持续抓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部署落实,继续在“三落实”“四不摘”上持续用力。及时调整“挂包帮”工作领导小组,将“挂包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到八○八社区驻村开展工作,坚持“三同”和乡科级领导挂组包片工作机制,加强“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充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组建疫情防控小分队,到挂钩村开展防疫知识宣传、返乡及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入户宣传检查等工作,派驻1名副科干部和工作人员到疫情防控卡点值班值守,1名工作人员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卡点值班值守,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
(二)全面落实GDP统一核算改革要求。深入学习研究国家GDP统一核算改革办法,全面梳理改革内容、变化特点以及办法调整对我县的影响,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后GDP修订情况以及行业结构的变化,深入分析全县经济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推进核算改革要求在我县落地落实。同时积极对接市局,按核算制度要求做好我县的试算和市级核算的核实反馈,确保核算结果全面反映我县发展实绩。2021年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58.3亿元,同比增长10.6%(下同),两年平均增长5.2%,绝对值全市第4位,增速全市第2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5亿元,增长7.6%,两年平均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26.4亿元,增长13.5%,两年平均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21.4亿元,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5.7%。
(三)强化统计监测预警预判。加强各专业经济运行预判分析,搞好对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测,密切关注工业、投资、建筑业等主要的指标情况。加强与县发改、财政、工信、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坚持一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全面、深入把握经济和社会主要指标的运行动态,对各行业部门经济发展情况早预警、早研判、早分析,准确、客观判断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做好跨专业、跨行业数据关联的分析研究。强化月度、季度、年度宏观指标和先行指标监测,深入开展专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GDP核算、工业、投资、商贸、能耗“双控”等研判分析32次。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送统计数据信息18次,印发统计信息83篇。
(四)扎实推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脱贫攻坚普查档案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严格按照省脱贫普查办要求,抽调力量,对普查工作资料进行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规范扫描后移交进县档案馆,共整理普查档案39盒332卷。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发布,于2021年6月发布了经市级审核认定的普查公报。认真做好工业、农业、商贸、劳动工资、科技等国民经济各行业统计,扎实开展城乡住户调查、粮食产量抽样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等专项调查。
(五)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全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和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名录库建设,定期与部门情况进行对比,及时更新、核实“四上”企业名录库。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基本单位4032家(其中:法人单位3004家,产业活动单位1032家),其中“四上”企业101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家,资质内建筑业企业9家,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法人24家,住宿餐饮业13家,规模以上服务业5家,直报率达100%,房地产11家。二是全力做好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截至目前,2021年在建项目128个(其中:5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有110个,5000万元以上的有18个),2021年新入库项目117个(其中:500万元-5000万元的项目有106个,5000万元以上的有11个)。三是加强数据质量核查。坚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标准,把统计法规贯彻执行与统计执法检查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存在的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基础工作不完善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定期跟踪整改效果,严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截至目前,全县共开展数据质量核查46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0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26家、规上服务业4家、资质内建筑业6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1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3家、房地产1业4家、资质内建筑业1家。
(六)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有关统计法规,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统计的全过程,自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完成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二是以点带面推动学法用法。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工作,依托龙陵县项目前期工作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业务培训会,于10月19日面向领导干部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把宣传《宪法》及有关统计法规制度作为普法教育重点,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三是丰富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转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方式,积极打造新时代“互联网+”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新方式,通过门户网站、龙陵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统计普法信息。开展以案释法渗透警示教育。组织全员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统计在线”“法宣在线”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七)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全力抓实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支委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着力提升和巩固学习效果。截至10月底,共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党支部集中学习及专题学习12次。二是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加强和规范舆论宣传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内网等宣传载体,加大统计服务、执法检查、统计分析研判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干部队伍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
(八)及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调查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防艾、老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档案、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统计调查部门完成好临时性调查和各项调研等任务。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统计基层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仍部分乡镇和“四上”企业还存在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工作不规范、统计台账不健全、资料收集不完备等问题,与新时代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统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部分乡镇、部门、企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不足,对统计法治工作和执法检查工作支持力度不够,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统计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仅满足于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对县上重点工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调查研究较少,对经济社会发展分析不够全面深入,统计服务水平与新的发展形势对统计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县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统计监测,加强统计分析服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更好发挥统计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统计局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信息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构建协调高效“大统计”格局,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树牢“统计一盘棋”思想,狠抓《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的意见》落地见效,聚焦短板弱项细化措施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基层统计工作全面升级;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加快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不断提高填报单位的数据质量;强化联网直报单位业务培训和服务指导,开展联网直报单位规范化交流活动,激发其做好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要求,汇聚各部门统计调查信息和行政记录,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统计信息和行政记录共享数据库,深度挖掘数据资源价值,推进“智慧统计”建设。
(二)持续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化制度方法创新。跟进学习各级做好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收集、评价指数测算和评价结果分析等工作,以科学、客观和有效的评价考核方式反映我县高质量发展成果。做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投入产出、资金流量等基础性工作,提高核算质量。推进“三新经济”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增加值核算方法,完善社会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研究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并重统计,推动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消费市场、县域社会经济、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科技创新统计,推行农业统计报表联网直报,持续拓展统计调查广度、深度。
(三)持续抓好全流程质量控制,保障源头数据真实可靠。健全统计数据全流程质量控制制度,压实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分专业、分岗位统计数据质量责任,紧盯抓实报数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机制,对统计数据审核、评估等环节进行再监督,确保统计工作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坚持“即报即审”,强化异常波动数据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健全部门间统计工作联动机制,通过会商研判、数据比对、联合调研等方式,与行业主管部门合力加强统计数据审核把关。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核查比对,验证统计数据质量。
(四)持续着力强化统计监测分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经济形势定期会商机制,开展多维度、关联性、精细化分析。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强化经济波动预判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强重点战略和决策部署统计监测,围绕全县“六大战略”“五化建设““三张牌”等重大部署进行跟踪监测,通过对经济社会现象的数量化描述、检查和评判,及时预警预判风险隐患和揭示反映政策措施执行效果,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参考。深化投入产出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和人口普查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挖掘物联网、电商交易数据,深入开展宏观经济走势、区域发展分化、经济增长潜力、产业结构优化等问题的跟踪研究。加强统计数据解读,推进统计信息公开透明,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用,丰富统计产品供给。
(五)持续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抓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实施“八五”统计普法工作,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的长效机制,引领和推动全社会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执行统计法。定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拓宽和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探索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统计违法案件制度,严格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进行联合惩戒,健全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巩固不敢假的态势、扎牢不能假的笼子、构筑不想假的堤坝。健全领导干部统计工作考察考核机制,把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统计造假行为作为重要评判依据。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建设强有力的统计执法队伍。
(六)持续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专业化能力。建立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机制,实现培训常态化、制度化。着眼统计改革发展前瞻性问题,探索利用统计微课等多种形式,传播统计新知识、新技能,推广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开阔工作视野。注重实用与操作,重点加强对乡级、村级和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培训,增强实操能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统计队伍。
(七)坚持党建引领,矢志不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正本清源,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不折不扣推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统计体制、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等一系列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盯紧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