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2-10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
文号 | 浏览量 |
“四上”企业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数据来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及动力,是经济保持稳中求进的基础。我县坚持按照“先入库,后出数”的原则,做好“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扶持更多的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统计工作,提高“四上”企业入库率和数据质量,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科学、有效实施经济运行监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县“四上”企业在库情况
截至2022年9月,全县共有在库“四上”企业97家,在全市排名第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7家,在全市排名第4;资质内建筑业企业9家,在全市排名第5;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26家,在全市排名第4;住宿餐饮业11家,在全市排名第3;重点服务业6家,在全市排名第3;房地产12家,排名全市第4。
二、经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四上”企业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主要途径,把“四上”企业培育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今年龙陵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龙陵县促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等8个培育计划的通知》及《龙陵县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明确了各乡镇、各行业主责部门培育市场主体的目标任务。2022年5月,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陵县加快“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抓实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和加强“四上”企业培育,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分工。
(二)部门密切配合。“四上”企业增减变动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较强的常规统计工作,为了高标准做好“四上”企业管理维护工作,对名录库进行动态维护管理,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向县统计局推送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县统计局明确专人及时维护更新部门推送的单位信息,做到日清月结,动态更新名录库,确保不重不漏,基础信息准确完整。
(三)宣传有力,跟踪督导到位。一是各行业主责部门切实做好对全县“四上”企业的摸底工作,通过下基层、进企业,了解掌握企业实际情况,摸清底数,对符合“四上”企业标准但又未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进行督促,动员其依法履行“升规纳统”入库义务,做到应统尽统。二是针对企业融资难、经营难、配合度低、身份限制等问题,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转变企业观念,向企业讲明入规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入规的积极性和配合度。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从目前情况看,龙陵县“四上”企业存在占比低、数量少、发展不均衡、企业升规入统意愿不强、个转企推进难等问题。
(一)“四上”企业占比低。截至2022年9月,龙陵县规上企业97家,仅占全县企业法人单位数的5.11%。“四上”企业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领头羊”,是国民经济核算基础数据的主要来源,只有不断扩大“四上”企业队伍,才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四上”企业培育不够。5年来龙陵县新增“四上”企业仅24户。工业方面,培育和引进新兴企业不足,缺乏增量;建筑业方面,本地注册、达到资质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较少,有部分资质等级建筑企业来自县外、注册县外,按注册地统计原则无法统计到本地;服务业方面,达到规模的批零住餐法人企业不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规模不大,行业发展关联度不高,规模效益不明显。
(三)企业升规意愿不强。部分达到入规标准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户,担心升规后税赋增加、统计工作任务增加,不愿或不主动升规,“小升规”“个转企”动力不足。同时相关部门对“四上”企业对县域经济的支撑作用认识不足,挖掘和培育“准四上”企业不够,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
(四)“个转企”推进难。一是法律法规没有强制约束,国家新出台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并未明确规定申报登记的市场主体达到什么条件必须登记为相应的经济类型。二是个体户升级为企业后须按企业税种、税率和会计制度纳税,这不仅会增加企业管理难度和流动资金的压力,而且“个转企”后,变更、注销、有关财产登记和员工社保等都需按企业要求办理,加重企业负担。因此很多超市、宾馆、酒店营业额达到入库标准,但因其是个体户,实行定税,没有规范的财务账表,从而无法纳入“四上”企业库。
四、“四上”企业培育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成立“四上”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统筹协调总体工作,发改、工信、住建、文旅、卫健、交通、民政等部门负责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统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申报审核指导工作、运行预警监测和数据测算分析等工作。
(二)压实部门责任,深挖新增长点。要通过税务、市场监管以及“四经普”成果等部门资料深入挖掘“准四上”企业单位,加强监测指导,培育壮大“四上”企业库;要切实把“个转企”“小升规”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工作来抓;要对接好国家、省、市、县各项优惠政策,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尽快调整、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进行高位推动。
(三)建立“四上”企业梯度培育库。针对没有入库的重点纳税企业、重点项目和大型个体户等潜在申报对象,由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发力,按照“扶优、扶强、扶大、扶新”的原则,逐一摸排,定向筛选,尽快建立和完善“四上”企业梯度培育名录库;全县要结合区域产业结构特点,围绕支柱性产业、代表性行业,进行深度挖掘,提供专人跟踪服务,形成分类指导、过滤筛选、重点培养、梯次衔接、整体推进的“四上”单位培育建设新局面,按照“申报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的工作思路,进行持续监测,通过产业扶持资金、加大贷款担保等方式,帮助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及时纳规入统。
(四)加强对现有“四上”企业的帮扶。对目前已在库“四上”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管和精细化服务,对发展良好的企业进行长期动态监测,通过为企业提供申报各种税费减免、补助资金、风险监测等服务,打消企业顾虑,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全面提高“四上”企业的生命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