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2-07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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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发展,促进全县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县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明显改善。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14元,同比增长10.2%,增速低于全国0.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0.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三位。但是,仍然存在收入水平偏低、产业发展不充分、增长基础不牢固等因素制约农民增收,值得关注。
一、农村居民收入构成特点
(一)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2021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436元,同比增长11.4%,占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1.9%。增长的主要因素是有效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关政策,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人数增加,月工资标准提高,加上地方提供的本地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机会,促使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
(二)经营净收入依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2021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655元,同比增长0.5%,占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7.8%。一是农村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蓬勃发展;二是发展甘蔗、肉牛、石斛等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三是生猪价格大幅上涨有利拉动农村经营性收入增长。
(三)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2021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97元,同比增1.2%,占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6%。一是出租房屋租金收入比去年有所增长,导致财产净收入中出租房屋净收入增加;二是部分农村土地流转,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持续增长,拓宽了农民收入的渠道。
(四)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2021年,我县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326元,同比增长51.5%,占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7%。主要是农村居民报销医疗费用和从政府获得的现金补贴增长较快,农村低保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救济和补助、政策性生产生活补贴、外出从业人员寄带回等方面收入全面增加,拉动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
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013元,同比增长11.5%,增幅高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个百分点,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呈现“五增三减”态势。医疗保健、食品烟酒、衣着、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五大类消费支出拉动了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其中: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281元,同比增长42.8%,占总消费支出的9.1%;食品烟酒消费支出5115元,同比增长35.3%,占总消费支出的36.5%;衣着消费支出505元,同比增长10.0%,占总消费支出的3.6%;交通通信消费支出1808元,同比增长1.1%,占总消费支出的12.9%;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387元,同比增长9.2%,占总消费支出的9.9%。2021年农村居民在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其他用品和服务三大类消费方面呈现负增长。其中:居住消费支出3022元,同比减5.9%,占总消费支出的21.6%;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681元,同比减25.1%,占总消费支出的4.9%;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支出214元,同比减14.4%,占总消费支出的1.5%。
三、制约农村居民增收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工资性收入增长放缓。随着近几年经济发展面临风险挑战日益加大,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在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下,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中,劳动力大多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普遍没有专业技能,没有转移意向,大部分以从事简单体力劳动为主的工作,工资提升空间较窄,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动力在减弱,给农村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带来较大压力。
(二)经营性收入增收难度加大。经营性收入一直是我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县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增速放缓,与疫情前相比增长乏力。一是农村收入来源单一且层次较低,目前农村多数农户依赖传统农作物生产,生产水平和效益较低,市场价格波动和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还有较大影响。二是生产成本上升,导致种植收益缩水。2021年以来,各类农资产品、农业服务以及人工价格费用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直接影响了农户的种植收益。三是零售、餐饮等个体经营户抗风险能力较弱,受阶段性的疫情影响,短时期内难以完全恢复,同时,实体经济在线上经济的强烈冲击中生存压力较大,经营利润空间不断缩小。
(三)财产性收入新的增长动力还未形成。一是财产积累速度较慢。由于较低的收入水平和不断攀升的CPI,农民在扣除必要的消费支出后,净剩余已经非常少,从而制约了农民自主性财产的购置与管理,农村居民财产积累比较缓慢,以钱生财难度较大。二是财产性收入途径狭窄,主要是通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和出租房屋收入来体现,农村居民在满足必要的消费外,用于投资的资金不足,造成投资收益较低,从长远看,直接影响了财产性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三是理财意识较为淡薄。大多数农村居民家庭财富积累低、理财意识弱、理财知识少,承受风险能力差,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现阶段农村居民难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收入。
(四)转移性收入拉动减弱。一是随着脱贫攻坚工作圆满结束,政策效应已基本释放,各项惠民政策的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趋于稳定,短期内惠民政策难有大幅度提升,农村低保、医疗、养老、教育等政策性措施力度多渠道影响了农村居民的转移性收入。二是农村外出务工收入主要以从事传统的建筑业、餐饮业、初加工业为主,从事简单体力劳动较多。同时,由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务工期间的生活成本提高,挤压了寄带回收入,限制了转移性收入的增长。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就业帮扶,助力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一是精准帮扶低收入群体。完善再分配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和均等化程度,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精准扶助重点人群。二是引导重大工程和项目吸纳本地农村居民就业。深入挖掘本地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用工潜力,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充分考量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对本地农民工的带动作用,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与用工市场需求的适应性与匹配程度,鼓励农村居民多学技术,匹配相适应的技能进行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二)做大做实种植、养殖业,助力生产经营性收入持续增长。一是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引导农民抓好粮食生产。因地制宜优化种植结构,依托美丽乡村建设,将农业和旅游业结合起来,推进“农业+旅游”等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民增收新亮点。二是高度重视养殖业的发展,及时传递市场信息和疫病防控信息,积极引导规模养殖户做好畜禽疫病防控,做好对消费淡季和旺季养殖规模的调控,防范供求失衡,有针对性的应对养殖周期影响,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积极推动农村改革,助力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一是盘活农村闲置土地,将高效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农家乐和民宿等结合起来,通过集中流转连片农用地,推进农用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二是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制度创新,促进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三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拓宽农村集体增收途径。完善“产业+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村积极参与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发展质量的规模化经营,持续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平稳增长。四是培养农村居民的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使他们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加大财产利用力度,不断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
(四)落实民生保障政策,助力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社会救济和救助体系建设,研究出台健全可持续的农户生产生活补贴政策措施,稳步提高农村低保等兜底保障标准。二是加大对有增长潜力农村居民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扶持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带动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三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确保农村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不断增强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