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1-0524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1-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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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2021年“稳增长22条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全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持续显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实现两位数增长的良好开局。
一、龙陵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特点
(一)城乡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根据龙陵县城乡住户调查结果显示:龙陵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35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3%,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8.0%,两年平均增长3.9%。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1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6%,比2019年一季度增长21.9%,两年平均增长10.4%。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一位。
(二)四项收入稳步增长
一季度,龙陵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5107元、1655元、1053元、541元,同比分别增长11.2%、14.6%、13.4%、14.3%,其中工资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56.0%,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6.9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动力;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分别为1420元、1539元、603元,同比分别增长27.7%、10.5%、48.2%,财产净收入58元,同比减35.8%,其中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分别为49.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0.3个百分点,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收的主要动力。
(三)收入结构保持平稳态势,四项收入总量不均衡
一季度,龙陵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为61.7%,占比过半;经营净收入占比为19.4%;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2.5%;转移性收入占比为6.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净收入占比为39.2%,经营净收入占比为42.5%,两项占比较大;财产净收入占比为1.6%,转移性收入占比为16.7%。收入结构继续保持“稳”的态势,但是四项收入总量不均衡。
二、龙陵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
(一)工资性收入拉动作用趋缓。一是受财政收入增长回落影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性收入增加有限;二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大、企业效益下滑、用工减少等影响,企业效益工资增长回落;三是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不同程度的降薪现象。
(二)经营净收入增收难度加大。近两年经营环境日益严峻,利润空间不断缩小。主要原因:一是新冠肺炎疫情对龙陵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影响明显,特别今年一季度部分特殊行业如:电影院、培训机构等停业对经营收入持续产生不利影响,城乡居民增收压力增大。二是第一产业经营净收入增收难度加大,如种植业方面,受市场的影响,石斛为主的一些农产品价格波动较大,进而减少了农民一产经营净收入;三是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受网络销售平台的冲击,居民从事的实体经营种类越来越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加之当前餐饮住宿等行业不景气,面临的困难进一步加大。
(三)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乏力。一是财产积累速度较慢。由于较低的收入水平和不断攀升的CPI,农民在扣除必要的消费支出后,净剩余已经非常少,从而制约了农民自主性财产的购置与管理。二是财产收入途径狭窄,近年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在农民收入中占据着较重的位置,而农民的财产净收入主要是通过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所得体现,农村居民在满足必要的消费外,用于投资的资金不足,造成投资收益较低,从长远看,直接影响了财产净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三是理财意识较为淡薄。大多数农村居民家庭财富积累低、理财意识弱、理财知识少,承受风险能力差,受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现阶段农村居民难以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收入。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努力拓宽增收渠道。围绕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群众持续增收。通过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一二三产融合,打造肉牛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特色农业产业整合创新平台,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可复制、可推广、可扩散的生态农业产业新模式。
(二)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提高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继续研究和出台优惠扶持政策,切实减轻小微企业经营负担。建立帮扶创业长效机制,支持和鼓励城乡居民自主创业,引导开展多种经营。在各村(社区)进一步完善各类服务平台和网络体系,优化经营环境,避免同质化经营,为经营户增收创造更多的条件,提高非农产业经营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
(三)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净收入。创造条件让更多的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让居民的收入不仅来自工资所得,而是趋向多元化。一是要创建平台,建立有利于居民多元化投资的渠道,引导群众积极、稳妥、合理投资,减少投资的盲目性。二是要培养居民的投资理念和理财意识,使他们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加大财产利用力度,不断拓宽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