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0-1028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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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85元,增幅6.3%。其中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仅为4.5%。收入的主要来源分别是工资性收入占30.3%,经营性收入占48.9%,转移性收入占16.3%,财产性收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乏力的主要原因:一是财产积累速度较慢,农民较低的收入水平和不断攀升的CPI,扣除必要的消费支出后,净剩余非常少,从而制约了农民自主性财产的购置与管理;二是财产净收入途径狭窄,主要靠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近五成的财产净收入来自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说明农民在满足必要的消费外,用于投资的资金不足,造成投资收益较低,从长远看,影响了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的可持续增长。三是理财意识较为淡薄,大多数农村居民家庭财富积累低、理财意识弱、理财知识少,承受风险能力差,加上银行利率逐年下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缓慢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农民想要获得丰厚的投资回报收入,在现阶段是比较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