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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统计局
索引号 01526278-3-/2020-0807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统计分析与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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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终期预评估监测分析报告

2019年,龙陵县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认真落实《龙陵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始终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全面提升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改善社会保障条件,提升妇女健康水平,维护妇女平等受教育权益,妇女事业取得长足进步。

一、妇女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情况

2019年,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环境,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充分调动和凝聚一切力量,全力以赴推动经济发展、

保持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平稳增长态势。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46亿元,增长10.2%。实现人均生产总值36918元,增长9.8%(图一)。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亿元,增长1.3%;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49亿元,下降0.8%。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8.77亿元,增长0.4%;各项贷款余额67.42亿元,增长6.3%。实现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80元和11432元,分别增长8.4%、10.6%。新开发就业岗位5680个,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02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354人,登记失业率为3.3%。转移农村劳动力169317人,其中政府有序输出217人。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从对全县“妇女发展规则”中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社会环境、妇女与法律7个方面共106项指标的监测结果显示,全县妇女事业发展稳步推进,有3项指标不再进行监测(成人识字率、青壮年文盲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提前达标94项,达标困难3项,预期可达标8项,达标率89.5%。

(一)妇女与健康。一是孕产妇死亡率继续保持低水平。孕产妇城市死亡率、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为0,自2010年以来逐年下降。二是孕产妇保健水平逐年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为0。2010年监测指标为0。孕产妇系统管理不断完善,产前检查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均保持较高水平,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全覆盖,比2010年上升0.33%。婚前医学检查率从2010年的0.06%上升到2019年的86.46%。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6.3%,较2010年下降2.43%(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避孕知情选择的推行)。宫颈癌死亡率/患病率为44/万、乳腺癌死亡率44/万,比去年增加1.68/万,两项指标在2010年不进行监测。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女性病例比上年减少8例,较2010年减少27例。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为0.27%,比去年减少0.23%,比2010年减少0.21%。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为0.48%,2010年梅毒报告发病率为14例/135670人。三是妇女常见病防治工作成效明显(图表二)。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为4.47‰,比上年下降0.33‰。妇女人均预期寿命为79.72岁,比2010年增加1.52岁,预期寿命逐年延长。妇女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率为50%,与上年持平,比2010年增加33%。

(二)妇女与教育。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女性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在基础教育阶段,女生和男生平等接受教育;在高等教育阶段,男女生的比例也趋于相当。2019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2%,较上年提高16.68%,比2010年增加69.99%,其中女生83.36%,比上年提高18.1%,比2010年增加70.66%。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51%,比2010年减少1.99%。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99%,比2010年增加0.59%。小学五年巩固率99.88%,比2010年增加0.03%。初中三年巩固率99.85%,比2010年减少0.0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8.64%,比2010年增加27.45%。成人识字率连续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99.93%,较上年提高1.11%,比2010年增加85.91%。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3年(图表三),较上年上升0.13%,比2010年增加3.33%。女性受教育年限为10.49年,比2010年增加3.29%。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2562人,其中女性653人,占25.49%,比2010年减少513人,女性减少370人。参加由就业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9147人,比2010年增加4279人,其中女性4125人,比2010年增加2265人,占总培训人数的45.1%。

(三)妇女与经济。通过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逐步消除了就业性别歧视,男女同工同酬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女性就业占比稳中有升,失业逐年减少。2019年全县就业人员数为182622人,比2010年增加15600人,其中妇女就业人员数为82625人(图四),比2010年增加4879人,占全部就业人员比例的45.24%,较上年上升0.58个百分点;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22651人,比2010年增加10537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8657人,比2010年增加4106人,占城镇就业人员比例为38.22%,较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354人,比2010年增加217人,其中女性853人,比2010年增加289人,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比例为62.3%,较上年提高7.6个百分点;国有单位从业人员为9561人,比2010年增加2500人,其中女性5267人,比2010年增加2266人,占国有单位从业人员比例为55.09(图五),较上年提高4.69个百分点;非农就业女性人数28280人,较去年增加328人,比2010年增加2966人,其中女性人数为15842,比2010年增加4552人,所占比例为56.02%,较去年增加0.18个百分点。农村五保对象中女性427人,比2010年减少1150人。二是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稳步提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所占比例为55%,较上年下降25.9个百分点,比2010年减少13%。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有1398人,比2010年增加,1130人,其中女性593人,比2010年增加519人,女性所占比例为42.41%;残疾人就业率62.55%,城市残疾女性就业率62.55%,较上年下降1.09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加17.55%。农村残疾女性就业率67.32%,比2010年增加20.32%,较上年提高5.09个百分点。三是女职工劳动安全得以有效保护。随着女职工队伍不断壮大,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需求发生了变化,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更明确、更具体,标准更科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企业比重100%,比2010年增加60%,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所占比例为95%。

(四)妇女与决策与管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妇女干部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妇女在参加全县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9年,全县有省人大代表3人,比2010年增加1人;其中女性2人,比2010年增加1人,占总数的66.67%;有市人大代表35人,比2010年增加1人,其中妇女13人,比2010年增加5人,占总数的37.14%;有县人大代表180名,其中妇女代表65人,比2010年增加12人,占总数的36.11%;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25人,比2010年增加4人,妇女6人,占总数的24%;有市政协委员16名,其中女政协委员7名,占总数的43.75%,县级政协委员194名,比2010年减少4人,女政协委员72名,比2010年增加6人,占总数的37.11%,县政协常委委员35人,比2010年持平,妇女18人,比2010年增加9人,占总数的51.43%。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27.27%,比2010年提高18.18个百分点,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分别为28.57%,比2010年提高14.27个百分点,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66.67%,比2010年增加25%(图六),县级正职干部数4人,女性干部数2人,占总数的50%。科级正职干部数185人,比2010年增加44人,其中女性23人,比2010年增加5人,占总数的12.43%。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为21.37%,比2010年增加13.17,较上年下降6.28个百分点。后备干部数181人,比2010年增加60人,其中妇女79人,比2010年增加30人,妇女后备干部占后备总数的43.65%,较上年下降6.72个百分点。处级女干部比例27.59%,较上年上升9.99个百分点,正处级女干部比例为33.33%,较上年上升16.63个百分点、副处级女干部比例为21.43%,较上年上升3.53个百分点。乡科级女干部比例(图七)为18.88%,较上年下降0.48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加4.36%,正科级女干部比例为10%,较上年上升0.6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加0.9%,副科级女干部比例为24.37%,较上年上升0.47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加7.34%。少数民族干部数为72人,较上年增加2人,比2010年增加23人,其中:女性21人,较上年增加3人,比2010年增加9人。2019年我县公务员1528人,比2010年增加222人,其中女性477人,比2010年增加170人,占总数的31.22%,较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检察官15人,女检察官6人;法官15人,女法官4人;律师17人,比2010年增加15人,女性律师3人,比2010年增加2人。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25.1%,比2010年提高11.27个百分点,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占3.4%,2010年指标为0,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37.5%,比2010年提高0.47个百分点。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全部职工董事的比重为27%,比2010年提高4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全部职工监事的比重为38%,比2010年增加23.8%,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为38%,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图八)。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随着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妇女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不断增加,妇女参加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断扩大。2019年,全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81500人,比2010年增加173613人,其中:女性72500人,比2010年增加69886人,占全县参保总人数的39.95%。全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0651人,比2010年增加267651人,其中:女性135961人,比2010年增加130562人,占全县参保总人数的48.45%,较上年提高0.45个百分点;全县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人数为18301人,比2010年增加14501,其中:女性6598人,比2010年增加5382人,占全县参保总人数的36.05%,较上年减少10.12个百分点(图九);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1875人,比2010年增加3076人,其中:女性4905人,比2010年增加占905人,全县参保总人数的41.31%,较上年提高4.54个百分点;全县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9900人,比2010年增加13033人,其中:女性6500人,比2010年增加4165人,占全县参保总人数的32.6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9343人,比2010年减少40057人,其中:女性9213人,比2010年减少16583人,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47.63%,所占比例较上年下降0.21个百分点。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全县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及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农村改水、改厕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所占比例98.66%,比2010年提高38.68个百分点。安全饮水普及率为98.14%,较上年上升0.99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38.14个百分点(图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94.61%,比2010年提高11.36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3.7%,比2010年提高26.7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9.4%,比2010年提高6.56个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6%,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010年不进行监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100%,比2010年提高2.3个百分点,农村、城市的妇女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七)妇女与法律。2019年持续不断健全和完善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体系,在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强化性别平等意识,加大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检查力度,增强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2019年,全县共破获强奸案件8起,比2010年增加5起,有受暴妇女救助(庇护)机构1个,获得法律援助妇女33人,比2010年减少11人。吸毒358人,比上年减少74人,比2010年增加268人,女性13人,比2010年增加8人;戒断巩固率39.8%,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比2010年下降7.9个百分点,女性56.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55.5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依据全县妇女儿童监测统计数据资料对比分析可以看出,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进步,但是妇女儿童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还有少数指标数据出现空缺或暂时无法统计,个别指标离规划目标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妇女与健康方面。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较低,仅为66.99%,其中城市为52.04%、农村为68.88%,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为86.30%,预期达标(目标值为85%)存在困难。

(二)妇女与教育方面。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8.64%,女生为88.58%,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53年,女性10.49年,还未达标(目标值为11年)。

(三)妇女与经济方面。在公有制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重为42.41%,还未达标(目标值为女性比例>45%以上)。

(四)妇女与决策和管理方面。在村委会中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25.1%、3.4%、37.5%,与目标值差距大(委会中成员中女性比例、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目标值为30%以上、10%以上、50%左右)。

四、工作建议

为有效巩固和提高妇女事业取得的成绩,解决我县妇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任务。要切实加强和重视妇女、儿童发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女性受教育水平。严格执行并落实好“教育有保障”等脱贫攻坚标准措施,巩固“控辍保学”工程成效,多方位多角度发力,多措并举,确保再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有效落实,全面提升女性受教育水平。

(三)加大人才引进,提升女职工劳动保护水平。加强对女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开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宣传,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女职工依法享有劳动保护等合法权益。

(四)拓展渠道方式,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持续强化和完善女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机制,进一步拓展女干部选拔任用渠道和方式,切实将政府班子、工作部门女干部配备使用有关规定落地落实落细,真正选好、配好、用好女干部,全面提升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