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04_Z/2017-09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统计分析与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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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是一个地区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其经济总量在二、三产业中占较大比重。“四上”企业统计在整个统计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搞准国民经济总量、结构、效益、速度等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认真做好“四上”企业申报审批工作,及时将符合入库标准的企业纳入“四上”企业调查单位名录库中,对促进企业“一套表”实施、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四上”企业概述
统计上的“四上”企业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等级建筑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所有通过审批纳入的“四上”企业都要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门户网站在万峰数据处理平台直接上报统计数据。
(一)统计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资质建筑业: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资质房地产业:有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的房地产经营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5.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11个行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者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统计原则
辖区内“四上”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统计。
(三)申报审批
根据国家统计局提出的“先入库、后有数”原则,“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和审批工作成为重中之重,是统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块基石。2016年,国家统计局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思想,遵循“申报简便、核查易行”的基本原则,自2016年10月份年度调查单位的审核开始,简化审核流程,将新增和变更的一套表调查单位的审核确认权下放到各省统计局,同时减少申报材料,全面推进一套表调查单位管理改革。
二、全县“四上”企业现状
(一)“四上”企业行业分布情况。截止2017年9月,全县共有“四上”企业78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9户(其中批发零售业20户,住宿餐饮业9户)、资质内建筑业企业3户,从事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的企业7户,重点服务业企业1户,分别占全县“四上”企业的48.72%、37.18%、3.85 %、8.97%、1.28%。第二产业占52.56%,第三产业占47.44%。
(二)“四上”企业区域分布情况。从行政区域划分看,所有78户“四上”企业分布于9个乡镇,占全县总乡镇的90%,目前只有木城乡没有“四上”企业。其中龙山镇57户,勐糯镇6户,镇安镇3户,腊勐镇1户,象达镇1户,龙江乡1户,龙新乡5户,碧寨乡2户,平达乡2户。龙山镇“四上”企业户数占总数的73.08%,可见“四上”企业主要分布在龙山镇。
(三)“四上”企业规模基本情况。根据现行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共划分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四类),龙陵县有中型企业12户,微型企业15户,其余51户都是小型企业。分别占总户数的15.38%,19.23%和65.39%,小型企业在“四上”企业中占大多数。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四上”企业申报难。一方面是“四上”企业申报门槛高,尽管国家统计局将审核确认权下放到省级统计局,同时减少申报材料,但是对企业规模和申报材料要求更加严格,导致证件不全的单位不能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畴。另一方面是我县相当一部分规模较大的个体户,经营收入虽然达到“四上”企业标准,但由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且没有及时转变身份,不符合申报要求,不能及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畴。
(二)现有“四上”企业规模小,对县域经济支撑力弱。截止9月末,我县“四上”企业在全市中的占比情况为:总数占全市总数的11.1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15.08%,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占13.51%,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占26.47%,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占3.9%,从事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的企业占全市的6.14%,重点服务业企业仅占2.38%,且我县“四上”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缺乏大型支柱企业的支撑,保持持续较快增长空间有限,对县域经济支撑力不强。
(三)“四上”企业创新研发意识不强。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一个持久动力,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只有不断创新才能确保企业发展跟得上时代的脚步。从2016年度企业创新研发年报来看,只有永昌硅业、永昌铅锌、镇安振兴茶厂、品斛堂、康丰糖业和龙山硅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创新研发投入,“四上”企业对创新研发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四、加快“四上”企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抓住工作重点。要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重心,以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积极引导和培育“四上”企业。按照“四上”企业抓增长、达标企业抓入库、近标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全县“四上”企业的规范引导,加大培育力度,进一步提高“四上”企业对县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抓实调查摸底。重点要对可能达到“四上”企业标准的企业经营规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拟培育企业名录库,加强跟踪服务,成熟一户申报一户,切实将达到标准的企业及时纳入统计范围,做到应统尽统。同时对从事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其他服务业经营活动规模较大的个体户进行调查摸底,积极引导达到“四上”标准的个体户转变为企业法人,帮助其做好“四上”企业申报工作。
(三)抓好政策兑现。一是认真落实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对“四上”企业培育的奖励政策,让各级党委政府鼓励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促使“四上”企业更好地发展。二是积极宣传国家出台鼓励企业创新研发的奖励机制,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创新研发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县“四上”企业的创新研发活力。三是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加强水、电、油、运等要素的调度和运行监测,优先保障培育企业生产要素的供应。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扶持,优先帮助列入培育计划、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的企业申报各类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优先安排地方配套资金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