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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统计局
索引号 01526278-3/2025072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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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龙陵县统计局

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721日)

根据《全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37)、《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234)、《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政发〔202325号)要求,龙陵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各部门和全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全面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成果显著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县政府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重点督办。2023423日,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统计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2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内设16个工作组,全程参与普查登记、审核工作,内设组之间相互协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县10个乡镇、121个行政村均建立了普查机构,选普查“两员”348名,其中,普查指导员80名、普查员268名,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多方筹措经费支持普查工作,确保各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圆满完成。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经普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借鉴以往普查经验,积极探索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准确性。在工作规范上,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预防风险工作预案》《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的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确保普查依法依规进行。制定下发《龙陵县第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在各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电视、视频号、公众号、工作群等媒体媒介反复播放经济普查宣传视频、普法视频,并开展线下普法宣传活动,利用“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摆摊设点开展宣传,提高全民经济普查知晓度、依法普查敬畏感、普查登记配合度。严格履行普查“两员”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县经普办组成工作组到各乡镇进村入户开展检查指导,督促检查普查“两员”依法依规普查,遵章守纪登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保障措施,切实增强县、乡(镇)、村普查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的自觉性,为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深入实施省委3815”战略,扎实推进系列三年行动,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龙陵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转型升级重要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调查。202411日至430日,全县3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了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了我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新动能创新培育、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县情,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龙陵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把“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普查始终,将普查工作内容纳入县政府督查,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建立分片包保责任机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多次深入各普查小区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县乡联动审核,严格落实“即报即审即查”,坚持“问题不过夜”,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我县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经普办组织对2个乡(镇)、4个普查小区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并配合完成市级对我县1个普查小区的质量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615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48.8%;产业活动单位3328个,增长27.9%;个体经营户26509个,增长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