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8-3-/2021-0618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普查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1-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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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统计局
龙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2021年6月,龙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公报形式发布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现对公报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解读。
一、常住人口总量变化情况
普查公报显示,全县常住人口27276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277319人相比,减少4550人,下降1.64%,在全市排名第5位。2020年全县户籍人口305775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19149人,增长6.68%。户籍人口增加,常住人口减少,意味着我县人口流出较多。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动加大,人口“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全县人口流动和迁移趋势更加明显。近几年来,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全县加大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人户分离趋势明显。此次普查,国家充分利用居民身份证号码等大数据进行比对,核实基础信息,并利用居民身份证号码精准识别人员流动情况。普查方案要求,对外出人口的填报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以普查登记地判定为当地常住人口。这样对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较大的地区而言常住人口必定有所下降。根据普查结果显示,全县流出人口66385人,占户籍人口27.71%,占常住人口24.34%;流入人口仅33379人(含县内和县外流动),占常住人口12.24%,人户分离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持续上升,人口流动现象普遍。从人口流动特点上看,人口持续向保山中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集聚(如2020年到保山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就业2196人、到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就业198人、县职业中学输出421人)。从流出数据看,全县每5人中就有1人在流动。从流向上看,人口持续向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城市集聚。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普查公报显示,龙陵县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1.79%,比2010年下降0.5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06%,比2010年上升5.51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占总人口的12.59%,比2010年上升4.18个百分点(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这说明全县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出生人口下降趋势明显。根据全县人口形势发展变化情况,县卫生健康部门要以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
三、人口向区域中心城市聚集明显
普查公报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7423人,占总人口的24.7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5346人,占总人口的75.28%。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437人,乡村人口减少2898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22个百分点。随着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龙陵县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人口持续向县城聚集的趋势更为显著。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员流加大,人口“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现象已非常普遍,全县人口流动和迁移趋势更加明显,城镇化率较10年前有所提高,但由于流出人口较多,城镇化率与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
四、本次普查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的诸多新特点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脱贫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时期,开展实施的重大国情国力人口调查。龙陵县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及相关工作,全面查清了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城乡、民族构成以及住房等情况,所发布的龙陵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为准确解读县情、了解民生、评判发展,为教育、医疗、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城乡道路建设等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人口数据,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和可靠的决策依据。体现出了新时代背景下的新特点:一是普查内容中首次增加了公民身份证号码。这是此次普查最为核心的改变,出于数据比对的目的,实现普查数据与公安、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的关联打通与比对核查,解决现场登记中人口漏报问题,加大了大数据的应用,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提高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全面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此次普查全面采用电子化采集数据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在填报方式上首次实现普查对象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自主填报,为普查对象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进一步提高了数据采集和处理效能。三是全流程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此次普查采用互联网云技术、云服务和云应用部署,普查全流程均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所有数据按照统计法规定进行加密保存,确保公民信息不泄露。四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本次普查建立健全了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加大了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