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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统计局
索引号 01526278-3-/2020-043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普查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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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龙陵县统计局

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保政发〔2018〕8号)要求,我县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县乡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全县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人员选聘、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龙陵县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统计、宣传、发改、工信、财政、住建等部门领导任副组长,其他13个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各乡镇也成立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452名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县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先核、后摸、再清”三步走的方式,以“宁重不漏”为原则,全面认真地开展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竖向到顶”的地毯式入户清查和普查登记。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强化工作保障

自国务院和省、市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来,龙陵县始终坚持“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确保普查工作人员、经费、宣传等落实到位。一是人员保障到位。从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抽调1名同志驻县经普办集中办公。普查期间,全县共抽调和明确普查“两员”452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70人、普查员282人。二是经费保障到位。在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县级优先安排经济普查专项经费共50万元,各乡镇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了一定的普查经费,云南省财政厅下达的“两员”专项经费20万元,县经普办也足额下拨至“两员”,从而保障了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部署工作到位。2018年8月12日,我县召开了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启动会议,学习贯彻全国和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会议精神,对全县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并与10个乡镇签订了责任状。四是宣传工作到位。自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会议、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清查告知书和宣传手提袋等,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知识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为普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

县、乡镇普查办和全县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在清查、入户普查登记等重要环节,县普查办及时深入普查一线对普查各阶段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发现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加强跟踪督办,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圆满完成了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五、确保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龙陵县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全力做好普查表登记填报、收集审核工作,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一是严把数据质量关。在正式登记阶段,县普查办对各乡镇普查员采集上报的普查数据进行认真把关,重点对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税金及附加、期末从业人员数等指标进行逻辑关系审核,对数据明显偏大或偏低以及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进行标注,并返回普查员核实、查明原因,做到数出有据,合乎逻辑。二是抓好数据填报的完整性。首先是对普查表的完整性(缺项、漏项、错项)进行审查;其次是对单位填报的经济普查数据与单位财务数据进行现场核对,对有疑问的数据要求填报单位做出合理说明,对填报错误的数据要求及时改正。对于人工审核无法通过的普查表,组织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深入被调查单位,实地核实数据资料来源,查明原因,查清事实,直至通过为止。三是横比纵比、迂回对比进行侧面核查。在互审复审阶段,普查员们同时对个体经营户的就业人员、行业类别、经营收入等要素进行侧面核查,并将一些主要经济指标和历史统计资料进行比较,找出差距,分析数据的合理性。四是加大对重要经济指标的核查力度。对普查的一些重要经济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工业产品销售收入,资产等总量指标和销售利润率、人均劳动报酬等相对指标,以及本地区主要产品产量等重要指标,人均劳动报酬等相对指标,加大了核查力度,保证了普查数据质量。五是全力做好查遗补漏。为确保经济普查核查单位没有遗漏,各普查小区对底册上搬迁、注销、停业的单位做好相关记录,并对实际搬迁至外辖区的单位,及时上报县经普办,积极与其他普查小区进行协商、配合,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单位应统尽统。

总体来看,龙陵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758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93.5%;从业人员32263人,增长54.1%;产业活动单位2603个,增长110.0%;个体经营户11390个,增长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