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411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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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4日—12月14日,对龙陵县象达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象达卫生院)2020—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象达卫生院始建于1964年,现已发展建设成集医疗、预防、保健、卫生、计生、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医疗机构,占地面积29061平方米,建筑面积14344.42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13123.90平方米。内设内科、儿科、外科、中医综合服务区等15个科室,事业编制47名,2022年末实有职工90人,其中在编职工45人、全科医生1人、合同制职工44人。2020-2022年度卫生院总收入6331.93万元,总支出5785.75万元,2022年末累计盈余1533.73万元。2022年末,资产2296.65万元,负债447.58万元,净资产1849.0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象达卫生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政府会计制度,降低了医疗成本,提高了医院绩效。但审计也发现在医疗服务收费、药品材料购销、财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需进一步整改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服务违规收费20.52万元。
2.村(社区)10个卫生室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购进、串换药品骗取医保的问题。
3.违规列支购买香烟费用2.56万元。
4.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1万元。
5.应记未记单位资产3798.74万元。
6.应处置未处置固定资产275.1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下达了审计移送处理书。对医疗服务违规收费20.52万元,村(社区)10个卫生室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购进、串换药品骗取医保的问题,移送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进行处理;对违规列支购买香烟费用2.56万元的问题,责成象达卫生院将违规列支购买香烟费用2.56万元上缴财政,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1万元的问题,责成象达卫生院改正,及时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1万元上缴财政;对应记未记单位资产3798.74万元的问题,建议象达卫生院应改正,准确、完整核算反映单位资产,确保单位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应处置未处置固定资产275.12万元的问题,建议象达卫生院应改正,及时对应处置未处置的固定资产275.12万元进行报批处理,确保单位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医疗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服务。二是加强村(社区)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和药品购销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五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健全管理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象达卫生院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医疗服务违规收费20.52万元,村(社区)10个卫生室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购进、串换药品骗取医保的问题,已接受龙陵县医疗保障局的处理,象达卫生院上缴龙陵县医疗保障局违规收费20.52万元,交县财政罚金8.05万元,8个村卫生室上缴龙陵县医疗保障局串换药品、虚增药品用量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78万元;已将违规列支购买香烟费用2.56万元上缴省财政处理;已将2022年非税收入(利息收入)1.61万元上缴县财政;固定资产已入账515.76万元,新建住院楼和中医馆、污水处理站和无形资产3282.98万元正在整改;应处置未处置固定资产275.12万元正在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审批处置。针对上述问题,象达卫生院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并认真按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