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231227-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2-2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1号 (总第75号)

目 录

1.龙陵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23年4月至6月,对龙陵县本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9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692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6900万元、上年结余70102万元、调入资金93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4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8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1192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401万元、调出资金23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57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713万元。

2022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5312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62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19万元、上年结余12817万元、调入资金36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038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2940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39万元、调出资金90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30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2737万元。

2022年度,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上年结余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万元。收支平衡。

2022年度,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9910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6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2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673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7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基金1893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174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37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697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龙陵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克服经济下行、疫情防控持续影响,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总工作基调,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有序促进政府重大事项推进。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等方面还存在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龙陵县财政局出具《同意担保函》,导致社保基金和非税收入被法院强制划转1270.63万元;

2.龙陵县财政代编预算准确性不够;

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8502.45万元;

4.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缴库7236.55万元;

5.违规出借非税收入8955万元;

6.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缴入国库104.24万元;

7.暂付款清理消化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11963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龙陵县财政局出具《同意担保函》,导致社保基金和非税收入被法院强制划转1270.63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及时筹措资金回补被法院强制划转的社保基金1256万元和非税收入14.63万元;对龙陵县财政代编预算准确性不够的问题,龙陵县财政局应在今后年度中,加强对重要支出事项的预算管理,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和调整事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8502.45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将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平衡本级预算未下达的8502.45万元归还原渠道,确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对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缴库7236.55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及时将非税收入7236.55万元清算缴库;对违规出借非税收入8955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及时收回未归还的借款7050万元,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对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缴入国库104.24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财政局应将上述结余资金104.24万元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统筹使用;对暂付款清理消化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11963万元的问题,龙陵县财政局应进一步加强财政往来款管理,认真按照《龙陵县财政往来款消化方案》清理消化暂付款,力争到2024年暂付款控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以内。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加强代编预算工作,不断提高代编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减少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和调整事项,严格按预算安排及时、足额地拨付预算支出资金,杜绝无预算支出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三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2023年8月23日,正在整改3项,完成整改4项,其中,社保基金和非税收入被法院强制划转1270.63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积极采取措施追讨被划转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平衡预算8502.45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于2023年5月15日下达边境立体化防控建设资金3000万元,截至8月23日已支付2153万元。违规出借非税收入8955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加大催收力度,及时收回借款。其他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