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203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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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12日,对龙陵县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三层钢结构电商物流中心用房1858.05平方米,以及停车场、消防、供排水、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450万元。工程于2017年6月20日开工,2018年1月31日完工,2018年3月14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836.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8.13万元。
(二)项目投资超概算386.94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8.13万元的问题,要求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改;对项目投资超概算386.9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二是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38.13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项目投资超概算386.94万的问题,正在整改。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城康丰路延长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对龙陵县城康丰路延长线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康丰路延长线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940.84平方米(长245.07米、宽12米),配套实施人行道、雨污排水管道安装、综合管廊、绿化、灯光等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工程于2016年10月7日开工,2019年7月29日完工,2019年7月29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332.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9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建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规范编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9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东坡森林公园一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25日,对龙陵县东坡森林公园一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东坡森林公园一期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入口广场6100平方米、停车场8400平方米、中心广场5100平方米,新建石板铺筑路面盘山游道8公里(宽1.8~2.4米),以及观景台、水体景观、供水、公厕3座、休息亭6座、灯光环卫等附属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工程于2014年4月13日开工,2018年11月6日完工,2018年11月6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9455.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872.42万元。
(二)项目投资超概算6455.51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872.4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建局依法整改;对项目投资超概算6455.5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建局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872.42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对项目投资超概算6455.51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河道改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19日,对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河道改道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河道改道建设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对滨河公园进行河道改道一条,长1300米、宽8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于2015年4月8日开工,2018年1月11日完工,2018年7月22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402.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竣工结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5.70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5.7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建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规范编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及时结清工程价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5.70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补水管道架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21日,对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补水管道架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滨河公园补水管道架设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取水盲沟一条50米,取水池一座16立方米,架设引水主管一条600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于2017年2月10日开工,2017年3月20日完工,2018年7月20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775.4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竣工结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81万元。
(二)项目投资超概算475.44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8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建局依法整改;对项目投资超概算475.4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建局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81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对项目投资超概算475.44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山镇党政机关及镇直各站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8月12日,对龙山镇党政机关及镇直各站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山镇党政机关及镇直各站所办公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龙山镇党政机关及镇直各站所办公业务用房、党校学员报告厅、党校学员宿舍、廉政食堂和车库、社保服务中心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各一幢,购置社保服务设备。项目概算总投资2273.7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99.1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56.50万元,自筹资金2018.05万元。工程于2012年8月1日起相继开工,2014年11月20日全面竣工,2014年11月27日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2144.60万元,较概算减少129.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5.80万元。
(二)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价款支付原则,导致多付工程结算价款78.8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5.80万元的问题,要求龙山镇人民政府依法整改;对多付工程结算价款78.82万元的问题,要求龙山镇人民政府将多付的工程价款予以收回交镇财政统筹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是做好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待结价款在项目竣工决算审批后支付。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正确核算和反映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山镇人民政府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5.80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多付工程结算价款78.82万元的问题,已收回资金交镇财政统筹使用。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及龙陵县大坝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4日,对龙陵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及龙陵县大坝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三期工程及龙陵县大坝林场管护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远红外林火视频监控系统1套,新建森林防火检查站5个和永久性宣传碑25块,购买森林防火宣传设备15套,购置扑火机具482件,购置运兵车和消防水车4辆,合并新建专业扑火队营房物资储备库和大坝林场管护站业务用房1幢。项目概算总投资724.9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35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8万元,自筹资金294.89万元。工程于2017年7月2日相继开工,2018年7月30日全面完工, 2018年2月18日和2018年9月7日,工程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723.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项目竣工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54万元。
(二)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1.54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5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整改;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1.54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林业和草原局调整会计账务,将资金用于附属工程建设支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完善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1.54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1.54万元的问题,已调整会计账务,将资金转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木城乡2016年度省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8月2日至12月10日,对木城乡2016年度省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木城乡2016年度省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5户,改扩建光坡自然村村内道路3条,改扩建木城村新田沟1条,特色农产品种植项目1000亩,扶持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仔猪繁育基地2个,乌木寨村光坡自然村污水处理工程1个,花椒村塔上水自然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工程1个,木城村村级文化活动场所1个,实用技术培训1400人。项目概算总投资601.6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2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176万元,自筹资金0.60万元。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于2017年8月30日相继开工,2017年12月25日全面完工验收合格。
乌木寨村光坡自然村村内道路工程、光坡自然村排污沟建设工程于2017年8月12日开工,2017年11月12日完工验收合格。
老满坡村芒果种植种苗采购项目于2017年6月30日起开始供苗,2018年3月21日完成嫁接验收合格。
木城村仔猪繁育基地项目工程和乌木寨村仔猪繁育基地项目工程于2017年8月12日开工,2017年11月12日完工验收合格。
木城村新田沟项目工程于2017年8月12日开工,2017年10月12日全面完工验收合格。
花椒村塔上水活动场所项目工程、木城村等活动场所项目工程和木城村村级文化活动场所项目工程均于2017年8月12日开工,2017年10月12日全面完工验收合格。
科技培训项目,于2018年2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木城乡政府组织全乡5个行政村相关村民1400人进行了实用技术培训。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投资432.15万元,较概算减少169.4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镇安镇镇宝大寨子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8月6日至8月30日,对镇安镇镇宝大寨子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镇安镇镇宝大寨子滑坡及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拦沙坝、谷坊坝、固床坝、抗滑桩、挡土墙及截排水工程。工程于2017年4月4日开工,2018年6月2日竣工,2018年12月28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45.5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多列待摊投资,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列待摊投资7.45万元。
(二)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7.45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列待摊投资7.45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7.45万元的问题,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将资金上交县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完善项目验收后的移交及后期管护工作,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列待摊投资7.45万元的问题,已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7.45万元的问题,已将资金上交县财政。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城环城东路中段缆线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对龙陵县城环城东路中段缆线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环城东路中段缆线沟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综合管道、恢复建设人行道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于2016年7月31日开工,2017年1月26日完工,2019年7月29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31.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36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36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规范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36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城龙华路东段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2月2日至12月10日,对龙陵县城龙华路东段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龙华路东段绿化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为:提升改造道路绿化带,新建道路两侧绿化水体景观,种植乔木以及喷灌系统等附属设施。工程于2017年10月25日开工,2018年10月22日完工,2018年11月6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443.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外。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13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13万元的问题,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二是规范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料。三是加强工程后期管护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13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松山旅游小镇居民搬迁安置建设等3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8日,对龙陵县松山旅游小镇居民搬迁安置建设等3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松山旅游小镇居民搬迁安置建设等3个项目,具体为:松山旅游小镇居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项目,松山旅游小镇公路改道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614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补助1150万元,自筹14994万元。工程于2014年2月11日相继开工,于2017年4月22日全面竣工,2017年10月20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工程总投资7304.23万元,其中松山旅游小镇居民搬迁安置工程4409.03万元、龙陵县松山旅游小镇公路改道及市政工程442.38万元、松山大战遗址纪念园一期工程2452.8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松山旅游小镇居民搬迁安置建设等3个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66.74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66.74万元的问题,要求松山旅游小镇工程建设指挥部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松山旅游小镇工程建设指挥部应认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各工程项目的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松山旅游小镇工程建设指挥部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66.74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第五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8月2日至11月13日,对龙陵县第五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第五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建设项目,在龙陵县第五中学校内,教师周转宿舍楼为新建砖混结构一栋,四层,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内设教师宿舍32套。项目总投资239.0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50万元,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79万元,单位自筹资金10.05万元。工程于2015年11月15日开工,2016年9月8日完工,2016年10月27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284.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第五中学教师周转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少计待摊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96万元。
(二)项目投资超概算73.79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96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第五中学依法整改。对项目投资超概算73.79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第五中学将项目投资超概算部分报原项目审批部门予以批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第五中学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3.96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项目投资超概算73.79万元的问题,已完善了审批手续。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0月26日至12月10日,对龙陵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5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高稳产粮田11667亩,三面支砌防渗衬砌田间灌溉沟渠11条,全长43702米;改扩建机耕路3条,全长1392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7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1400万元,地方配套350万元。工程于2015年12月15日相继开工,2017年6月30日全面完工,2019年5月5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421.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2.30万元。
(二)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7.29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2.3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整改;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7.2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将资金上交县财政。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做好项目后续管护工作,确保项目持续长期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2.30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7.29万元的问题,已将资金上交县财政。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2016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10月26日至12月12日,对龙陵县2016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6年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高稳产农田12500亩,建设田间灌溉沟渠14条,全长49378米(沟带路7条,全长15440米);建设田间机耕路6条,全长5449米(沟路带2条,全长1708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87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1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75万元。工程于2016年12月10日相继开工,2018年6月30日全面完工,2019年5月16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527.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待摊投资少计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62万元。
(二)未将实施方案编制费纳入项目投资成本核算,导致待摊投资少计15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6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整改;对待摊投资少计15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予以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做好项目后续管护工作,确保项目发挥长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62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待摊投资少计15万元的问题,已补计入账,调整了有关会计科目。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3月1日至4月28日,对龙陵县看守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看守所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山镇大坪子,建设规模及内容为:项目占地35亩,总建筑面积10241.91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9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补助2151万元,县级自筹794万元。工程于2011年3月15日开工,2015年1月30日完工。2015年2月11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反映工程投资和项目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多计项目建设成本、投资超概算和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17万元。
(二)将不在项目批复内的建设内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导致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7.63万元。
(三)项目投资超概算687.59万元。
(四)“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10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17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公安局依法整改;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7.63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公安局调整项目会计账务,正确核算项目建设成本;对投资超概算687.59万元问题的问题,要求县公安局报原项目审批部门予以批准;对“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10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公安局及时进行清理和结转,准确核算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工程概预算,有效控制工程投资,完善投资审批手续。三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正确核算和反映建设项目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公安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17万元的问题,已核减投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37.63万元的问题,已调整了会计账目;对项目投资超概算687.59万元的问题,已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对项目“预付工程款”长期挂账102万元的问题,已进行了清理和结转。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
龙陵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6年11月2日至2017年6月20日,对龙陵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在龙陵县城南片区玉缘路旁,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保障性住房1908套,总建筑面积11736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30761.95万元,资金来源为按国家、省级有关规划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其余部分为自筹。龙陵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2012年龙陵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作建设协议,委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按“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对项目融资和建设全过程进行运营和管理。截至2017年4月30日,项目到位资金29686.8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9686.82万元(中央补助6678.82万元、省级补助954万元、市级补助500万元、县级补助1554万元),银行贷款20000万元。工程于2013年2月25日开工, 2015年11月30日竣工,并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安装、监理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35490.3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可研、初设等基本建设相应的建设报批程序,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财务决算基本能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也发现,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财务决算多列费用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不符合合同约定工程结算原则,导致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6.97万元。
(二)项目财务决算多计多列费用53.22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6.97万元的问题,要求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依法进行整改;对项目财务决算多计多列费用53.22万元的问题,要求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
(一)按项目审定的投资完成情况,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装订、立卷、归档、资产移交等相关工作。
(二)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是严格按照项目批准的概算进行投资建设;二是加强国家建设项目合同(协议)管理,规范签订合同条款,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具体。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已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96.97万元的问题,已核减工程投资;对项目财务决算多计多列费用53.22万元的问题,已作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