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2-122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23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22年4月至6月,对龙陵县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龙陵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计372946万元,支出共计3028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共计49084万元,支出共计36267万元,年终结余128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计170万元、支出共计166万元,年终结余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26433万元,支出共计2464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785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20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79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龙陵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深化改革,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三保”任务,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财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举全县之力化解隐性债务。从审计情况看,龙陵县财政局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开展预算执行,各项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085.51万元
2.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缴库9006.11万元
3.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2762.65万元
4.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881万元
5.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至少2900万元
6.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
7.部分往来款核算不规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及时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085.51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及时拨付该项资金;对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缴库9006.11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及时将该项非税收入清算缴库;对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2762.65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财政局改正,今后严格执行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杜绝此类问题;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881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财政局改正,严格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对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至少2900万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财政局改正,今后应当按规定设置预备费,杜绝此问题;对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要求龙陵县财政局应改正,及时、足额拨付预算支出资金,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对部分往来款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龙陵县财政局全面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调整会计科目,规范会计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及国库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使预算执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是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减少年底项目资金结转,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杜绝违规出借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四是加强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暂存款暂付款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全面清理往来款项。五是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采取积极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截至10月底,已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2655万元,清算非税收入缴库6112万元,收回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支出2762.65万元,收回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3881万元,在2022年中预算调整增加当年预备费,规范会计核算。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