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2-083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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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龙陵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生态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本报告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18项,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1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3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4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项,专项资金审计5项,单位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审计1项,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1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7128.16万元,其中违规资金56.84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27071.32万元。审计督促整改问题资金26685.71万元,其中已上交财政332.99万元,已缴纳其他资金18.24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63万元,已调账处理金额26332.84万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督促整改项目投资减少财政支出5.8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事项6项,其中纪检监察4项、主管部门2项,移送问题金额8944.8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57条,提交审计信息29篇,为我县保持经济稳健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社会民生、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财政运行趋稳向好,管理体制逐步完善。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3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3.40%,经济回暖复苏态势明显。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日益规范。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1年全县共兑现减税降费政策资金7731.52万元,惠及全县194户企业。加快推进扶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大力发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截至2021年7月,在保责任余额为24987万元。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龙陵县誉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担保47户,为小微企业、“三农”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新增担保金额23895万元,综合融资担保费率为1.92%。
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民生支出。2021年在过“紧日子”基础上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三保”政策规定的标准和保障范围,足额纳入年初预算,做到应保尽保,结合财政预算一体化建设,将“三保”预算编制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通过一体化、国库库款监控、“三保”监测系统对全县“三保”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全县保基本民生支出46700.54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龙陵县财政局在上报保山市财政局的决算报表中反映,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2946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3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654万元(返还性收入800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166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988万元)、上年结余5051万元、调入资金50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823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66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4556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83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284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3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14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37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01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0万元,支出166万元(调出资金),年终结余4万元。社保基金收入26433万元,支出24648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20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799万元。2021年龙陵县财政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持续深化改革,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在经济增长放缓和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的形势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三保”任务,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工作要求,将有限的财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重点领域,举全县之力化解隐性债务。从审计情况看,龙陵县财政局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调整预算和开展预算执行,各项财政收支基本真实合法。但在预算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问题。
(一)未及时拨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5085.51万元
2021年度,县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7175.1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支付使用12089.61万元,未及时拨付35085.51万元。
(二)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缴库9006.11万元
2021年末,龙陵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账面反映非税收入(含待结算收入)12352.11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未缴3357.57万元,本年度收入未缴8994.54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待结算收入中不具备清算条件的3346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清算缴库9006.11万元。
(三)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2762.65万元
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中,以借款的方式支付债务还本付息未纳入预算安排2762.65万元。具体借款单位为:龙陵县融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529.07万元、龙陵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000万元、龙陵县人民医院100万元、龙陵县龙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2.76万元、龙陵县欣龙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82万元。
(四)违规出借财政资金3881万元
据国库预算内账套资料、非税收入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会计账套反映,县财政局2021年出借财政资金1155万元、出借收取的未缴库非税收入2726万元,共计3881万元。
(五)未按规定设置预备费至少2900万元
2021年,龙陵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320000万元,设置预备费300万元,未按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少设置预备费至少2900万元。
(六)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
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一体化预算指标数据分析,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全年共下达预算支出指标金额457070.37万元、实际支出金额314607.05万元(含2020年权责发生制已列支,2021年实际支出18441万元)、剩余指标金额142463.32万元,预算执行率68.83%。
(七)部分往来款核算不规范
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会计账套中“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科目下7个相同明细往来款科目存在部分业务核算不规范,涉及资金共计90208.3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审计了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体育局和县自然资源局3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管理工作较上年有所规范。执行率100%,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涉及3个部门,涉及金额224.32万元。如县教体局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81.79万元。
2﹒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如县林草局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2473.26万元。
3﹒资产管理混乱。如县林草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65.72万元;县自然资源局应处置未处置固定资产35.77万元。
4﹒违规出借项目资金。如县自然资源局违规出借2019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5500万元。
5﹒应收未收财政款。如县自然资源局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2419.75万元;行政案件未执行完7件、应收未收罚款11.2万元;县林草局非税收入9.56万元未上缴财政。
6﹒食堂财务管理不规范。县林草局食堂报销支出费用不规范;县自然资源局食堂账务管理核算不规范。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21年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确保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其自身的造血功能,促进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对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促进改善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降低房屋租金成本。截至2021年7月31日,全县18个行政事业单位(乡镇)、2个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对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涉及市场主体166个。经测算,按政策要求应减免租金217.76万元,应减免未减免租金188.96万元。
(二)未按规定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31日,龙陵县誉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担保金额23895万元,综合融资担保费率为1.92%,未按规定将小微企业和“三农”业主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1年7月以来,县审计局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线正灿同志、县统计局原局长王仙华同志、县民政局原局长张必鹏同志、平达乡原乡长杨培记同志共4个部门、乡(镇)的4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完成了平达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应交未交财政款。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未与监督机构剥离,未缴非税收入156.62万元;二是平达乡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7.23万元。
(二)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挂账。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往来款长期挂账24315.26万元;二是平达乡2008年通达工程、集镇公共租赁住房和大秧田易地搬迁工程等3个项目预付工程款未取得发票长期挂账162.35万元,其他应收款、应付款长期挂账912.60万元。
(三)会计基础工作方面。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金科目余额账实不符-9.99万元;违规开设多个银行账户,截至2020年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开设银行账户12个(基本账户1个、专户11个)。二是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平达乡均存在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现象。
(四)套取项目资金。平达乡虚开发票套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29.70万元。
(五)政府投资方面。一是平达乡在集镇公共租赁住房和财政所综合用房工程中,未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导致多付工程结算价款107.39万元。二是县民政局多付房屋维修工程款3.42万元。
(六)差旅费、“三公”经费报销管理方面。一是平达乡2018年至2020年期间公务接待费用报销不规范163.88万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3.02万元。二是县统计局超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0.13万元,用往来款核算“三公”经费1.41万元。
(七)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及改变资金用途。一是县统计局经费无预算支出63.17万元,经济普查经费未专款专用17.08万元。二是县民政局2016年至2018年,向4名财政供养人员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33万元,向不符合条件的40人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1.6万元、重复发放21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2.18万元;向已死亡的66人发放高龄津贴2.21万元、重复发放6人高龄津贴0.11万元,未对符合条件的156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向不符合条件的352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9.13万元、重复和超标准发放30人残疾人两项补贴1.03万元。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账外使用7.76万元。
(八)平达乡主要领导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平达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政策执行不到位,区内耕地“非粮化”底数不清,未建立工作台账,未制定化存量有关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河长制不到位。二是未批先征先用农用地94.70亩。三是生活垃圾露天积存、焚烧,造成周边环境二次污染。四是中心集镇部分沟渠水体污染明显。平达乡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缓慢,集镇屠宰场和平达中学周边未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部分沟渠存在明显的垃圾丢放、污水直排情况,造成沟渠水体明显污染。五是退耕还林与基本农田重叠2142.55亩。六是生态保护应补助农户资金缺口563.66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对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活动室、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和龙陵县石斛研究所基础设施及组培苗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木城乡鱼塘垭口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文化活动室和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5.81万元。木城乡人民政府未对该项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列未列应付工程款0.031万元。
六、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完成了龙陵县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等共5项专项资金审计。
(一)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财政局能认真贯彻落实财政直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各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分配资金,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认真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使用资金。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涉及金额507.71万元。二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项目资金3037.97万元尚未支出。
(二)2020年沪滇协作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得到完善,推动了项目区产业发展,为当地群众提供了部分就业岗位,群众经济收入显著增加。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平达乡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勐糯镇随意调整、变更项目建设地点。二是存在部分工程项目投资超概算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2019年—2020年防贫保险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2019年—2020防贫保险项目的实施,有效防止了全县乡村人口因病、因灾和突发重大事故导致返贫或新增致贫,为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审计调查,未发现在保费交纳、案件理赔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在医疗费用理赔过程中存在向被保险人多理赔和少理赔的问题。
(四)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和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2019年边疆党建长廊“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和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实施,使乡(镇)、村(社区)集体经济进一步壮大,农村人居环境得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4.99万元。二是项目整合资金未落实到位90.5万元。三是项目未能取得预期收益187.62万元。四是未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应记未付工程款51.33万元。五是项目投资超概算240.47万元。
(五)“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立体化技防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强边固防疫情防控立体化技防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健全强边固防工作机制,能有效维护边疆稳固,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1050万元。二是截止审计时,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
七、单位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审计情况
对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18至202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及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平达乡卫生院信息系统网络运行平稳,系统软件和功能逐渐完善,提高了医护人员工作的实效性与准确性,改善了就医环境和就医秩序,为保障医疗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超限价收费3.58万元。二是部分卫生材料未入库管理。三是卫生院部分房屋修缮改造结算不实,多付价款5.11万元。四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5万元。五是往来款项挂账50.29万元。
八、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
对龙陵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债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龙陵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的工作要求,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执行《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融资贷款已按相关规定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反映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因龙陵县地处山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成本较高,而县级财力有限,还本付息压力大,在短时期内难于足额筹集资金解决项目工程欠款。
九、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升财政运转能力。一是培植壮大税源基础,加强重点税源分析研判,挖掘增收潜力,强化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强化对中央直达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安全高效,直接惠企利民,实现有关政策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优化资金配置,加大财政统筹保障力度。加强预算编制约束性和科学性。坚决遏制各类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和化解政府和国有企业债务风险。强化各类财政资金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整合和统筹分配力度。
(三)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减少年底项目资金结转,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立足地方政府经济发展实际需求,保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乡村振兴。
(四)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杜绝违规出借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龙陵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规违纪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审计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整改或正在积极整改,县人民政府及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