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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22-102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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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至9月,对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润民供排水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龙陵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85年,2004年12月改制为民营企业,成立了龙陵县兴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国有企业性质。2011年龙陵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龙陵县兴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回购,成立了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国有独资企业。

(二)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据县润民供排水公司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司2020年末资产总计83233.38万元,负债总计71746.25万元,所有者权益11487.13万元。

(三)损益情况。县润民供排水公司2020年度实现收入767.69万元,成本费用支出760.12万元,利润总额7.57万元,净利润7.5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润民供排水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基本能按照相关财经法规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财务收支基本能真实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但审计也发现,县润民供排水公司还存在少计营业收入、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和账实不符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计营业收入191.70万元。

(二)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8999.72万元。

(三)账实不符402.61万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122321.51万元。

(五)应列未列成本费用19.99万元。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少计营业收入191.70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润民供排水公司将少计营业收入补记入账,并缴纳相应税款;二是对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8999.7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润民供排水公司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补提折旧;三是对账实不符402.6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润民供排水公司查明问题原因,规范会计核算,保证库存材料帐证相符、账帐相符、帐实相符;四是对往来款长期挂账122321.51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润民供排水公司加强财务管理,对往来款进行全面清理,并向董事会报告;五是对应列未列成本费用19.99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润民供排水公司进行账务调整处理;六是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县润民供排水公司对该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单位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单位经济事项,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确保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全面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二是进一步加强材料物资管理,完善材料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物负责制,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确保材料物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润民供排水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账实不符、应列未列成本费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对少计营业收入、往来款挂账问题,已整改22.36万元和763.72万元,其余部分正在整改;对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正在整改。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