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1-05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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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7月23日至9月30日,对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镇安卫生院)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镇安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医院,占地面积4686.34平方米,建筑面积6302平方米,编制床位80张,实际开放床位130张。内设院办、公卫办、内儿科等9个科室,人员编制58人。2018年末,实有职工85人,实有车辆2辆。2018年度镇安卫生院收入2296.18万元,支出1766.91万元,上年财政补助结转40.65万元,年末收支滚存结余569.92万元。资产3518.45万元,负债80.61万元,净资产3437.8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镇安卫生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并注重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但审计也发现,在医疗服务收费、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仍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标准多收取医疗服务费2.45万元。
2.重复收取医疗服务费0.28万元。
3.超标准多收取中药饮片费0.26万元。
4.违规自设收费项目收取费用0.43万元。
(二)财务核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发放津贴补贴0.51万元。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94万元。
3.未计提财政统筹资金多计年终结余分配68.48万元。
4.少记固定资产1.07万元、多记固定资产15.26万元。
5.违规使用现金88.04万元。
6.部分经济业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和移送处理书。对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将其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0.51万元的问题,要求镇安卫生院收回资金上缴省财政;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94万元的问题,要求镇安卫生院将资金上缴县财政;对未计提财政统筹资金多计年终结余分配68.48万元的问题,要求镇安卫生院正确计提财政统筹资金,真实反映本院2018年度年终结余分配情况;对少记多记固定资产16.33万元的问题,要求镇安卫生院将少记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补记入账,将多记账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更正账务;对违规使用现金88.04万元的问题,要求镇安卫生院对公业务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对单位职工报销费用时应全面启用公务卡结算;对部分经济业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的问题,要求镇安卫生院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列支各种费用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二是强化医院财务核算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镇安卫生院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理;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已收回资金上缴省财政;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已上缴县财政;对未计提财政统筹资金多计年终结余分配的问题,已计提资金并上交县财政统筹;对少记多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已补登记入账或调整账务;对违规使用现金的问题,已进行了纠正;对部分经济业务核算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的问题,已进行了纠正和账务调整。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