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1-05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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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自2019年6月14日至7月25日,对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搬迁安置办公室2018年度预算收入2816.08万元,支出1247.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68.16万元。年末其他应付款13.29万元、预付工程款90万元、其他应收款5.81万元。固定资产年初54.74万元,年末51.4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58万元,较上年4.19万元增长9.31%。会议费支出0.06万元,较上年增长100%。
审计结果表明,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能按预算安排使用预算资金,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遵守了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费用支出单据报销手续齐全,财务数据基本真实、准确,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但在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中仍存在多付项目款、结余资金未上交、往来款长期挂账等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付山葵种植项目款18.17万元。
2.应交未交项目结转结余资金343.87万元。
3.往来款长期挂账75.52万元。
4.会计核算错误:一是虚增项目资金收支41.80万元,二是多结转上年科目余额84万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付山葵种植项目款18.17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收回并上缴县财政;对应交未交项目结转结余资金343.87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上交县财政;对往来款长期挂账75.52万元的问题,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全面进行清理,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对会计核算错误的问题,要求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正确核算会计业务事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二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三是加强往来款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搬迁安置办认真进行了整改。对多付的山葵种植项目款18.17万元的问题,已收回上缴县财政;对应交未交的项目结转结余资金343.87万元的问题,已上交县财政;对往来款长期挂账75.52万元的问题,已进行了清理;对会计核算错误的问题,已进行纠正和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