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0-12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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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8年6月21日至8月6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山镇中心学校校安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山镇中心学校校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2987.23平方米;新建学生食堂一幢,框架结构二层,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返修大门、排水沟,场地道路硬化316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740.80万元(综合楼650万元、学生食堂41万元、附属工程49.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12年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286万元,自筹资金454.80万元。工程于2013年5月20日开工,2013年12月30日完工。2015年2月12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804.7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3.52万元。
该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额为784.93万元(综合楼工程681.12万元、食堂工程42.93万元、附属工程60.88万元)。在送审工程结算中,存在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3.5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3.52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教育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规范编制项目竣工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教育局已积极整改。一是调整了多计工程结算价款43.52万元的会计账目。二是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