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0-12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8年6月28日至9月1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热泉路至兴农路段绿化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热泉路至兴农路段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征用地216.2亩。改扩建县城龙玉大道总长7.2公里,宽32米,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实施道路路基建设、人行道、雨污排水管道安装、电缆沟铺设,以及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搬迁农户45户,拆迁建筑面积13500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仅对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热泉路至兴农路段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审计。工程于2016年9月10日开工,2017年10月5日完工。2017年12月27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186.4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四项”制度健全,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工期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7万元。
该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88.43万元。在送审工程结算中,存在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7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做好工程竣工资料和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规范编制项目竣工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积极整改。一是调整了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97万元的会计账目。二是对审计建议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