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0-031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自2018年6月11日至8月2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县中医院”)2016年度财务收支及信息系统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县中医院2016年全院有行政后勤类科室7个,医疗辅助类科室4个,医技科室5个,临床类科室10个,人员编制188人。2016年末在职职工86人,临时工74人,后勤社会化人员7人。拥有CT(美国GE双排)、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血液细胞计分析仪、腹腔镜等医疗设备。县中医院使用HIS系统始建于2010年,主要功能模块有门诊收费系统、门诊医生工作站、门诊电子病历、药房管理系统、药库管理系统、出入院管理系统、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住院电子病历、护士工作站系统、病案管理等模块。
2016年度,县中医院医疗收入总计4191.33万元,支出总计4124.71万元,收支滚存结余211.76万元,减财政补助结转(余)159.39万元,结余分配52.37万元,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20.95万元、转入事业基金31.42万元。年末医院资产总计6188.53万元,负债合计4787.65万元,净资产合计1400.88万元。全年门急诊诊疗人次数为79211人次,出院人数为5223人。每职工平均门急诊474.32人次、平均住院295.71床日、平均业务收入16.85万元/人次,病床使用率67.65%、周转次数26.12次,出院者平均住院9.45天。
审计结果表明,县中医院财务管理核算基本遵循《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绩效的同时实行科室全成本核算,全年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为44%、管理费用占业务支出比例为18%。但审计仍发现县中医院在医疗服务收费、设备和材料采购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亟需整改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多收医疗服务费207111元。
(1)超计时计收费用 86619.50元。
①一天内超24小时计收费用 33054元;
②出(入)院当天超在院小时数计收费用53565.50元。
(2)超计价次数计收费用14214元。
(3)超标准多收费用106277.50元。
2.多收医疗材料费1571916.88元
(1)重复使用材料多收费用1443507元。
①重复使用导管多计收材料费148835元。
②重复使用导丝多计收材料费862196元。
③重复使用高频电刀及附件(亦称电切环)多计收材料费33705元。
④重复使用输尿管导管多收材料费32091元。
⑤重复使用网篮多计收材料费366680元。
(2)超标准多收材料费100974.38元。
①超标准多计收疝气补片材料费6221.50元。
②超标准多收医用几丁糖凝胶费用837.20元。
③超标准多收一次性输注泵费用25803.97元。
④超标准多收病历本费3164元。
⑤超标准多收手术衣费用25361.60元。
⑥超标准多收助听器费用39586.11元。
(3)超标准多计收高值医用耗材费27435.50元。
3.超标准多收中药费51771.97元。
4.违规收取眼科一次性手术刀使用费157669.20元。
5.同一天实施中医、物理和康复治疗项目超过规定数。
(二)医疗设备、材料采购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接受医疗设备117.80万元。其中:
(1)违规接受钬激光碎石设备及配套材料103.80万元。
(2)违规接受等离子系统设备14万元。
2.违规开展合作业务付费38.15万元。
(1)违规开展软镜手术合作79台次付费35.55万元。
(2)违规开展体外碎石合作付费2.60万元。
3.违规使用过期材料。
(三)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121678元
虚开零星工程修缮费发票套取资金84246元。
(2)虚开印刷费发票套取资金15640元。
(3)虚开食品发票套取资金21792元。
2.违规向患者收取现金107000元。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2300 元。
多计收入虚增结余分配资金2176664.20元。
(1)外科多计收入虚增结余分配资金2018995元。
(2)耳鼻咽喉科多计收入虚增结余分配资金157669.20元。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1291元。
(1)县中医院2013年对赧场社区村卫生室因违反新农合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2人共处罚金4000元,扣除赧场社区2013年全年基药补助资金16780.58元,合计20780.58元。
(2)县中医院2015年至2018年5月共收2016年度和2017年度食堂承包费4000元。
(3)县中医院2016年至2018年5月基本账户(富滇银行)和一般账户(建行)共产生利息收入46510.42元。
6.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结余152000元。
违规发放授课费4060元。
8.违规报销差旅费9012元。
(1)县中医院2016年3月15号记账凭证中多报销市内交通费50元。
(2)2017年3月48号记账凭证中多报销伙食补助762元。(3)出差人员坐夜班车到昆明重复自然天数多报出差费1570元。
(4)超标准多报销伙食补助 6630元。
9.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转诊费70350元。
10.违规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00元。
11.未按规定申报及代扣代缴应纳税金额457724元。
12.虚增收入1605179.20元。
(1)虚增医疗收入1475579.20元。
(2)虚增其他收入129600元。
13.固定资产重复入账70000元。
14.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
(1)往来款长期挂账12350元
(2)往来款科目余额为负数。
15.会计核算不规范。
(1)报账不及时33322元。一是接待费报销不及时31202元;二是出差费报账不及时2120元。
(2)原始单据不规范。一是原始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字;二是接待餐费中出现烧烤店的发票;三是出差单填制不完整,差旅费分开报销;四是报销依据不充分,部分报销费用由单位职工代领取。
16.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严。
(1)人员支出费用超过规定比例。
(2)管理费用超过规定比例。
(四)信息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
1.一般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中医院系统环境安全管理控制不到位,机房设置不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存在安全隐患。
(2)信息机构岗位设置不合理。
(3)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不到位。
(4)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不到位。
2.应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信息系统的部分关键信息输入输出机制控制不到位,数据的真实性、唯一性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2)数据处理逻辑控制不到位。
(3)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编码与标准编码不一致,存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问题。
(4)部分业务流程控制不规范,业务人员岗位职责、权限设置不合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移送处理书,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一是将医疗服务收费违规的问题移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处理。二是将医疗设备、材料采购和管理方面及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转诊费存在违规的问题移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处理。三是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结余违规的问题移送县财政局处理。四是将涉税问题移送县税务局处理。五是将同一天实施中医、物理和康复治疗项目超过规定数违规的问题移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六是对其余的问题,责成县中医院自行整改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规范医院收费行为。二是严守集中采购管理规程,规范受赠行为。三是加强医院存货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四是严格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强化依法纳税意识。五是进一步加强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中医院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一是县中医院上缴省财政违规资金16.91万元,上缴县财政非税收入7.13万元。二是将违规向72位患者收取的现金9.50万元已全部退回患者。三是对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已作出相应的调账处理。四是对信息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五是接受县发改局对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问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上缴违法所得198.85万元。六是接受县财政局收回中央专项存量资金15.20万元的处理。七是接受县税务局对涉及应缴税问题的处理,补缴税金1.90万元。八是接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违规使用过期材料给予处罚款2.1万元的处理。九是接受县卫生健康局对违规接受医疗设备、违规开展医疗合作、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转诊费等问题的处理。十是接受县人社局对在同一天实施中医、物理和康复治疗项目超过规定数方面存在问题的处理。十一是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