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20-0304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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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年3月28日至5月13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龙陵县地方税务局共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63457.76万元,比上年54648.63万元增收 8809.13万元,增长16.12%。完成地方税收收入30035万元,同比减少16%,减收7473万元,其中:营业税退库-116万元,个人所得税入库4848万元,企业所得税入库3712万元,城建税入库1835万元,资源税入库2296万元,耕地占用税入库4992万元,契税入库1956万元,土地增值税入库1457万元,烟叶税入库4510万元,车船税入库506万元,印花税入库475万元,房产税入库1241万元,土地使用税入库700万元,教育费附加入库1317万元,代征增值税收入30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地方税务局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纳税登记、鉴定、申报、征收和减免等手续基本完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滞留税款1476.18万元
龙陵县地方税务局2016年、2017年年末将税款1476.18万元转汇到龙山财政所账户保管,待下年初再从龙山财政所账户转回待报解预算收入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龙陵县地方税务局整改,今后杜绝滞留税款的做法。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建议: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各项基础工作,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已积极整改;对审计建议,已积极采纳,并逐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