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9-101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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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局局长杨太能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县审计局对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揭露违法违规问题,揭示风险隐患,反映体制机制问题,在促进政策落实、维护经济安全、推动改革和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和反腐败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本报告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33项,其中: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1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5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项,经济责任审计4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15项,县属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审计2项,专项资金审计5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613.76万元,其中违规资金1321.7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5292.01万元。应上缴财政及缴纳其他资金347.14万元、应调账处理6266.62万元。落实审计建议63条,移送相关部门处理7项,涉及资金250.32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县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各类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本级财政及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一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现县、乡两级共133个预算单位全覆盖,业务类型全覆盖。二是推进支出经济分类改革。积极开展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完善指标系统,规范部门日常预算执行行为。三是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实施完善系统预设监控规则,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四是推进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正税清费”、“减税降费”各项措施。
——公共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财税部门努力克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的压力,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经济运行平稳有序。2018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4%,同比增收5915万元,增长10.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2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同比增支35860万元,增长1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4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资金。县财政在确保工资、运转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安排民生支出,财政八项支出目标基本实现,民生保障有力。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财政八项支出完成234061万元,占部门决算总支出的71.45%,增长15.58%;发放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5868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41万元。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531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426万元(税收收入36662万元、非税收入277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513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500万元,调入其他资金503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3万元,上年结余1150万元。全年完成财政总支出352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7542万元,上解支出133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8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3万元。年终结余11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财政局2018年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赢“精准脱贫、风险防控、生态环保”三大攻坚战,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创新支持方式,提升管理绩效,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改善民生,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基本纳入预算管理,支出预算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和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按规定批复部门预算,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基本能按《预算法》规定执行。但还存在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未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应列未列预算支出、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等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3954.11万元
2018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应缴财政款”年末余额为4274.79万元。其中有3954.11万元属应缴库非税收入,存在未及时缴库问题。
2.违规借款4500万元
2018年11月,县财政局用非税收入汇缴专户“应缴财政款”4500万元借给国资公司,国资公司于12月归还借款2000万元,年末尚有2500万元未归还。
3.财政管理资金专户往来款长期挂账6102.19万元
至2018年末,财政管理资金专户两年以上无发生额的暂付款余额为3929.90万元,暂存款余额为2172.29万元,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6102.19万元的问题。
4.应列未列预算支出3302.97万元
2018年5月,县财政局根据预算指标文件对以前年度财政垫付的龙陵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景区资金202.97万元、龙陵县邦腊掌温泉有限责任公司景区资金1100万元和龙陵县交通局龙腾二级路建设资金2000万元共3302.97万元,列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018年12月又对上述预算指标进行追减,作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增加“其他应收款”处理,存在应列未列预算支出3302.97万元的问题。
5.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17118.63万元
2018年,龙陵县财政局在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中支出市政项目建设资金、建设项目还本付息等支出17118.63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6.预算调整不及时
县财政局于2018年12月14日将《龙陵县2018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草案)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2月3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该报告,存在预算调整方案上报批准不及时的问题。
7.违规调入资金18144.38万元
2018年12月,县财政局从各乡镇财政所借入资金21300万元,用于平衡预算收支18144.38万元,于2019年1月9日归还各乡镇,存在违规调入资金的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本报告年度内审计了县纪委、县司法局、县扶贫办、县招商局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1)县扶贫办在预算执行中,挪用项目前期费2.66万元,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使用中,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0.05万元;(2)县司法局违规支付法律援助资金8.83万元,违规使用法律援助补贴资金0.94万元。
2.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1)县扶贫办往来款长期挂账1.65万元,往来款出现负数39.63万元;(2)县招商局、县司法局、县扶贫办违规发放津补贴6.60万元;(3)县招商局应缴未缴非税收入36.52万元。(4)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资金公款私存39.54万元;(5)县招商局、县扶贫办重复报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79万元;(6)县招商局违规长期外租车辆使用。
3.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1)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县扶贫办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61万元,县纪委应记未记固定资产1.31万元。(2)会计账务处理不正确。县司法局账表不符3.87万元,纸质凭证和电子凭证不符,会计记账错误;县招商局账务处理不正确97.31万元,未正确核算预算外资金往来款项。
(二)开展了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调查。对县级20个一级预算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主要发现9个方面问题:
1.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是县政务局违规发放信息稿酬费0.49万元;二是县疾控中心违规发放各种考核奖励2.86万元。
2.违规报销差旅费。县疾控中心虚报和重报差旅费1.62万元。
3.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伙食费。县委宣传部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交纳的到村就餐伙食费1.25万元。
4.多付维修工程款。县住建局多支付公共租赁住房供水管道维修工程款7.20万元。
5.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一是松山干部教育基地2018年末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51.18万元;二是县疾控中心至审计时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2.57万元。
6.未及时上交结转结余资金。县委统战部至审计时未及时上交结转结余资金8.20万元。
7.往来款长期挂账。县住建局往来款长期挂账2142.84万元。
8.财务费用报销不规范。一是县委组织部未及时报销差旅费及接待费用;二是县委宣传部未及时报销差旅费。
9.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县委宣传部关爱资金账户未进行会计核算;二是松山干部教育基地未建立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三是县妇联将其他资金存储在专户中。
10.其他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超预算,不减反增;二是部分单位将上级拨入经费作往来款列“三公”经费支出,存在“三公”经费不实的问题。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本报告年度内,主要开展了龙陵县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按时停止已取消收费项目收费。松山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不按时停止已取消收费项目收费0.45万元。
2.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碧寨乡财政所在2016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间,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工程价款结算价的5%—15%不等,累计超标准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82笔共209.83万元。审计时,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尚有14个工程未竣工验收未退保证金50万元,其余保证金均已退还施工企业。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县审计局对碧寨乡党委书记赖永文和乡长匡家华、龙江乡党委书记杨海涛和乡长彭光龙、龙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安监局”)局长郭少能等3个部门和乡镇的5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勐糯镇党委书记范荣武和镇长匡兴波2位同志进行了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对乡镇和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报销不够规范。涉及县安监局、碧寨乡、龙江乡。
2往来款长期挂账。其中:碧寨乡应收及暂付款项长期挂账230.31万元;龙江乡往来款长期挂账138.08万元;勐糯镇往来款长期挂账431.46万元。
3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其中:碧寨乡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67.25万元;勐糯镇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584.64万元。
4违规发放津补贴。其中:勐糯镇违规发放津补贴4.10万元;龙江乡违规发放奖金0.50万元。
5费用支出不实。涉及碧寨乡、龙江乡。
6龙江乡未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金额232.68万元。
(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
对勐糯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发现勐糯镇辖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人饮工程水质检测达标率低效益不高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本年度内审计了龙陵县2012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项目热泉路至兴农路段绿化工程等15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预算不实;二是工程结算多计价款;三是项目财务决算不实多计多列费用;四是项目会计核算不规范。审计核减投资额减少财政支出974.61万元。
六、县属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一)龙陵县万达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列收入2万元.
2.往来款长期挂账2.19万元。
3.公务接待不规范3.33万元。其中:管理不规范2.55万元、核算不规范0.78万元。
4.会议费报销凭据不足0.59万元。
(二)龙陵县中医医院201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医疗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1)多收医疗服务费20.71万元;(2)多收医疗材料费157.19万元;(3)超标准多收中药费5.18万元;(4)违规收取眼科一次性手术刀使用费15.77万元; (5)同一天实施中医、物理和康复治疗项目超过规定数。
2.医疗设备、材料采购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违规接受医疗设备117.80万元;(2)违规开展合作业务付费38.15万元;(3)违规使用过期材料。
3.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1)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12.17万元;(2)违规向患者收取现金10.70万元;(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3.23万元;(4)多计收入虚增结余分配资金217.67万元;(5)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13万元;(6)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结余15.20万元;(7)违规发放授课费0.41万元;(8)违规报销差旅费0.90万元;(9)扩大开支范围支出转诊费7.04万元;(10)违规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0.20万元;11.未按规定申报及代扣代缴应纳税金额45.77万元;(12)虚增收入160.52万元;(13)固定资产重复入账7万元;(14)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15)会计核算不规范。(16)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不严。
七、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审计了龙陵县2013年至2017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龙陵县2016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和省级重点建设村专项资金等5个项目。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虚报项目资金支出10.94万元;二是项目资金收支未进行会计核算530万元;三是部分产业互助金管理不规范;四是培训资金报账资料不实56.72万元;五是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八、审计建议
(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应充分考虑结转结余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执行。
(二)切实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借垫款,扩大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范围,推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缴款,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减少财政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和现金使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预算执行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对部门“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等公用经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接待费、会议费等管理规定,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推进扶贫项目信息公开,强化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兑付情况监督检查,严肃制度纪律约束;积极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本报告反映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报告的部分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经进行了整改,部分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落实中,县人民政府及县审计局下一步将认真督促整改,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尽责担当,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