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9-080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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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6月7日至9月7日,对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由保山市人民政府主办,龙陵县人民政府承办,于2016年10月19日至26日在龙陵县城举行。运动会经费总收入、总支出1399.13万元,收支持平。经费收入中省级资金50万元,市级资金50万元,县级资金1290.13万元,企业赞助资金9万元。经费支出中龙陵县代表团支出400.97万元,生活接待支出354.67万元,宣传和开闭幕式支出300.67万元,竞赛支出274.26万元,领导小组办公室支出26.39万元,市容环境支出25万元,安全保卫支出9.85万元,志愿服务支出组6.32万元,医疗救治支出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保山市第四届体育运动会专项经费基本能够专款专用,设备、器材等物资的采购基本上能够执行有关规定。但审计也发现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在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和原始凭证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记未记各类设备、器材等固定资产30.02万元。
(二)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31.1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本届运动会形成的资产管理,发挥资产效益,保证账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
四、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整改。一是应记未记各类设备、器材等固定资产,已及时补记入账;二是经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已规范原始凭证和完善审核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