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9-08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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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腊勐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腊勐镇政府)的要求,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月9日至2月6日,对龙陵县2014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中草药(滇重楼)种植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龙陵县2014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中草药(滇重楼)种植项目,由县腊勐镇政府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为腊勐中岭岗村。
该项目计划投资441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受益农户自筹341万元。按投资构成分为:材料费306万元,占69.39%;劳务费133万元,占30.16%;科技培训费2万元,占0.45%。补助标准为:建滇重楼种苗良种繁育基地98亩,补助资金98万元,补助标准1万元/亩;科技培训100人,补助金额2万元,补助标准为200元/人。建设内容为:新建滇重楼良种繁育基地98亩;科技培训100人次。本次审计资金主要是国家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部分。项目于2014年11月1日开工至2015年1月20日结束。
(二)项目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
根据腊勐镇政府提供的资料,该项目计划支出441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341万元。国家财政扶贫资金支出100万元,以实物种苗的方式发到农户,具体补助情况分项为:
1.新建滇重楼良种繁育基地98亩,按每亩补助1万元,共计支出98万元,补助农户112户。
2.科技培训100人次,按每人补助200元,共计支出2万元。
二、审计建议
(一)从审计抽查看,鉴于成活率较低的问题,今后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科学选择适宜本地种植环境的优良品种供应农户。
(二)进一步采取补救措施。一是结合种苗采购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协商确认双方应履行的职责;二是通过其他方面的措施对农户进行种苗补救,把农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加强对农户的种植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进行指导,提高农民的科技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