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9-062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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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2月27日至4月28日,对龙新乡龙新村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9日和2015年9月6日,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和保山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准和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
(一)生活垃圾收集工程:配置100L垃圾桶1000只、240L垃圾桶100只;配置垃圾清理工程4套;配置3T后装式压缩垃圾车(JHA5075ZYS)一辆、后传动拖拉机5辆。
(二)水源地保护工程:在水源点周围开展植树造林20亩;水源点防洪沟、截污沟共312.5立方米;制作水源地标志牌1块、警示牌5块。
项目估算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1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于2015年4月8日启动实施,2015年12月10日完成项目建设任务,2015年12月29日,项目验收合格。项目完成总投资1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7.97万元、垃圾车投资53.40万元、垃圾清理工具投资2.65万元、垃圾桶投资25.63万元、水源保护标示及警示牌投资0.35万元。
三、项目资金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100万元由龙陵县财政局拨付到龙新乡财政所资金专户,龙新乡人民政府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和物资采购情况,由龙新乡财政所通过转账和汇款的方式将资金兑付给施工单位和物资供应商。
截至2016年4月30日,项目专户资金账面反映资金收入总额为100万元,资金总支出1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是支砌排洪沟、路面浇筑、支砌挡墙等支出179746元;二是购买山花牌JHA5075ZYS压缩式垃圾车1辆,支出34.90万元;三是购买时骏13HZ拖拉机5辆,支出18.50万元(含机动车保险和落户费);四是购买240L(320只)和100L(1397只)HDPE高密度聚乙烯垃圾桶,支出25.63万元;五是购买垃圾清理工具4套(手推车31辆、铁铲300把、锄头14把、撮箕300把、胶扫帚300把、竹扫把250把),支出2.65万元;六是制作水源地保护标示牌(3块)和警示牌(5块),支出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