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9-060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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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龙陵县移民局要求,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12月11日,对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的批复》(发改农经〔2014〕391号)、云南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的批复》(云移领办发〔2014〕3号)和云南省移民开发技术服务中心《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方案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意见》(云移技审扶〔2015〕24号)批准,由龙陵县移民局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房、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三部分,涉及农户119户440人,其中龙新乡茄子山83户271人,勐糯镇大洼36户169人。审计结果,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完成总投资1555.35万元。审计时,项目完成投资形成的资产已投入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移民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完善了房屋、村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基本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及项目会计核算未设专账问题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5.19万元
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862.19万元,审定金额837万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5.19万元。多计价款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二是部分单价不合理调整。
(二)项目会计核算未设专账
审计发现,县移民局在该项目会计核算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单独设置项目会计核算账务。
(三)工程资料手续程序不完善
一是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只有设计单位公章,未盖出图章;二是施工单位的计量签证竣工资料的隐蔽工程(如软基处理)未收集相关的照片、影像资料,未做相关的试验,不能有效反应工程地质情况,施工基础数据不能有效体现。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成龙陵县移民局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项目结余资金管理,严格专款专用。
(二)做好项目竣工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完善项目验收后的移交及后期管护工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移民局已进行了整改。并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