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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19-042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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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香柏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2月9日至4月10日,对龙陵县香柏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香柏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对拦河坝溢流堰和取水口溢流堰进行加高,更换前池工作阀门,将原两条压力钢管单管双机供水方式改为单管单机供水方式,对压力钢管进行改建,对厂房进行装修及加固,升压站拆除重建,更换两台水轮发电机组及其辅助设备,更换进水阀及控制设备,改造油、气、水系统,更换主变压器及电气设备等。

项目概算总投资1633.64万元,单位千瓦投资3712.80元,其中:水土建筑物202.4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33.22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77.66万元,临时工程12.07万元,独立费用117.93万元,基本预备费77.17万元,其他费用13.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7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86万元,单位自筹275.64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项目工程于2014年4月1日开工建设,2015年1月15日完工,2015年8月20日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完成总投资1474.4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认为,龙陵县香柏河二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城乡电力系统基础设施建设,为全县电力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企业生产和市民用电提供了保障。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结算、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除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和工程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问题外,审计未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06万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346.13万元,审定金额为1339.07万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和综合单价较市场价偏高,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06万元。

(二)工程未按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

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该项目工程招标过程中未按照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成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依法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前期的规范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已进行了整改。并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