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9-0313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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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09月29日至11月25日,对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属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生活饮用水供应、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管材及零部件、污水处理药剂销售;供排水管道维修服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5人;设监事会,成员5人。
2016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2.35亿元,负债总计1.4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计0.93亿元。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38万元,营业成本及费用685.23万元,营业亏损179.85万元,营业外收入28.69万元,当年净亏损151.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公司会计信息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遵守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存在:虚列在建工程、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扣除残值率、使用现金未设置现金日记账、材料出入库手续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虚列在建工程和预收账款773万元。
(二)固定资产折旧未扣除残值率。
(三)使用现金未设置现金日记账。
(四)材料出入库管理手续不够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对虚列在建工程和预收账款773万元的问题,责成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务;对固定资产折旧未扣除残值率的问题,责成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在今后年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予以更正;对使用现金未设置现金日记账的问题,责成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改正,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对材料出入库管理手续不够健全的问题,责成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加强材料物资管理,完善材料物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物负责制。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县城居民生活饮用水供应和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到位;增强创新管理意识,不断提高企业服务水平和经营效益。二是加强财务管理,管好企业资金资源,充分发挥运营资金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审计处理意见进行整改。关于虚列在建工程和预收账款773万元的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务;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未扣除残值率,自2018年起予以更正;关于使用现金未设置现金日记账,已按照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关于材料出入库管理手续不够健全,已完善材料物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