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8-122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2-2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23日至2月14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改造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⑴工程措施。对龙江乡赧等片区人畜饮水水源点进行沉砂、净化、排污、库塘清淤等改造工程,具体为:①新建沉砂池1个,过滤池1个。②沿左岸新建排污沟一条,长440m;对右岸老排污沟底板进行加固及抹面处理,墙体变形部分重新修复。③彻底清理蓄水池内淤泥、杂木、腐烂树叶及周边的杂物;对蓄水池进行冲砂、排污,置换坝塘内蓄水。④沿排污沟布设水泥桩(棵/5m)和铁丝网。⑤新建卫生间1间,建筑面积8㎡。⑵生态措施。改造集体林360亩,其中草果还林28亩,杉木伐木332亩。植树造林面积为10k㎡,幼林抚育面积10k㎡,种植旱冬瓜26250株。项目概算总投资62.57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60万元,自筹资金2.57万元。工程于2013年10月16日开工,2014年3月5日竣工。2014年8月15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60.12万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60.34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600414.15元,审定金额为598353.81元,工程结算中,由于Φ50涵管送审单价较投标单价偏高,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60.3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江乡人民政府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相应的会计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做好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和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做好项目后续维护工作,使其长期发挥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江乡人民政府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