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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18-113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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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杨梅山等10个村(社区)2013年6月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共龙陵县委的安排,2016年3月1日至3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山镇杨梅山村、龙江乡赧等社区、镇安户帕村、腊勐乡长箐村、碧寨乡梨树坪社区、勐糯镇沟心寨村、龙新乡蚌渺社区、象达乡勐蚌村、平达乡平达社区、木城乡老满坡村共10个村(社区)2013年6月至201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一)村(社区)概况

被审计调查的10个村分属全县10个乡镇,自然气候、地理条件差异较大,产业结构不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集体经济发展基本处于空壳或起步状态。地处河谷地带的赧等、梨树坪等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山区的户帕、勐蚌等村相对落后,2015年末梨树坪村农村经济总收入4515.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554元;户帕村农村经济总收入456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1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最高村是最低村的2.97倍。村级财务自2000年起陆续实行村财乡代管,各村均设1名报账员。

(二)被审计调查村(10个村、社区)2013—2015年度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2013年度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上年未分配收益909150.52元,当年收入3182142.28元(补助收入2453666.16元、其他收入434868.92元、发包及上交收入243607.20元、经营收入50000元),支出合计2771923.77元(管理费用1758989.03元、其他支出779469.14元、工程支出233465.60元)。年末未分配收益1319369.03元。

(2)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资产总计12053200.53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140810.13元、畜牧资产4000元、林木资产24000元、固定资产8439879.40元、 在建工程120205元、其他资产143460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12053200.53元,其中:负债1607449.8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9972616.66元。

(三)2014年度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上年未分配收益1319369.03元,当年收入3802450.81元(补助收入2801488.83元、其他收入858058.98元、发包及上交收入元12910元、经营收入20993元),支出合计3848113.63元(管理费用2093326.74元、其他支出1619422.89元、工程支出135364元)。年末未分配收益1273706.72元。

2.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资产总计12518697.71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232144.91元、畜牧资产4000元、林木资产24000元、固定资产8661491.80元、在建工程1453601元、其他资产143,460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12518697.71元,其中:负债1707449.8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0811247.90元。

(四)2015年度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上年未分配收益1273706.21元,当年收入5510406.02元(补助收入3625618.59元、其他收入1650311.43、发包及上交收入元107600元、经营收入126876.00元),支出合计4931928.40元(管理费用2385989.03元、其他支出2431068.37元、经营支出66871元、工程支出48000元)。年末未分配收益1852183.83元。

(2)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资产总计13229558.15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857123.77元、畜牧资产4000元、林木资产24000元、固定资产8761491.80元、 在建工程1453601元、、其他资产129341.58元。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13229558.15元,其中:负债1719832.6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509725.52元。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蚌渺社区报账员段正房非法占有集体资金7160元。

(二)蚌渺社区伪造虚假单据套取资金56383元,并转移形成“小金库”

(三)违规报销个人费用

1.杨梅山村支部书记王从乐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房租费4200元。

2.杨梅山村接待费过高,呈逐年递增,且公私不分。

(四)违规收费

1. 蚌渺社区违规收取计生违约金39300元。

2. 蚌渺社区违规收取木材砍伐管理费10295元(含漏计少计的200元)。

3.老满坡村违规收取育林经费发放到个人4200元。

(五)应缴未缴税金17592元

(六)勐蚌村违规截留、挪用低保资金79350元

(七)勐蚌村党总支书记杨加恒违规经手、私存私放、坐支现金144900元

(八)违规坐支现金

1.杨梅山村2013年至2015年坐支现金50000元。

2.赧等社区2013年6月至2015年末坐支现金485828.70元。

3.梨树坪社区2013年至2015年坐支现金62605.54元。

4.勐蚌村2013至2015年坐支现金23笔共322978元。

5.蚌渺社区2013至2015年违规坐支现金8000元。

(九)收支单据管理不规范

1.勐蚌村收入无单据入账17笔194415元。

2.大额支出单据无明细。杨梅山村、赧等社区、户帕村、梨树坪社区、沟心寨村、蚌渺社区、平达社区、勐蚌村、老满坡村均存在大额支出未附原始凭证,无明细问题,如工程支出无施工合同、竣工决算报告、接待支出无接待明细等。

3.白条列支。杨梅山村、赧等社区、梨树坪社区、沟心寨村、平达社区、蚌渺社区、勐蚌村、老满坡村均存在白条列支现象,除电费、餐饮发票、燃油费等少部分单据为正规发票外,多数支付单据为自制白条。

(十)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核算不实

(十一)账务处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并对违纪问题作了移送乡镇纪委处理,对涉税问题作了移送县地税局处理。审计决定对龙新乡蚌渺社区报账员段正房非法占为己有的资金7160元,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同时将段正房移交龙新乡纪委进行查实处理;对蚌渺社区伪造虚假单据套取资金56383元,并转移形成“小金库”,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同时将社区“三委”成员移交龙新乡纪委进行查实处理。

对杨梅山村支部书记王从乐违规报销的房租费4200元作收缴县级财政处理,同时,将王从乐违规问题移交龙山镇纪委进行查实处理。对杨梅山村接待费过高,呈逐年递增,且公私不分问题作移交龙山镇纪委进行查实处理。对违规收费作收缴乡级财政处理。对赧等社区应缴未缴税金17592元作移送县地税局处理。其余问题审计对相关单位作了整改要求。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提出建议:一是切实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严格票据管理,避免“白条”列支、无单据入账。要按规定定期与代管办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账实相符;二是村“三委”负责人应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沟通协调,严格履行相关审批职责手续,认真遵守法规、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集体研究大额资金的支出,切实提高各项支出及相关支出单据的真实性和合规合法性,坚决杜绝虚假支出、坐收坐支、公款私存、账外公款等违规行为;三是报账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做好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以及资金的领取、保管和支付,按照要求定期、统一向乡代管办报账;四是严格遵守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五是切实加强村级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村级应当进一步对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重新清理登记,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管理,对已收回的债权及化解的债务予以核实,做好冲账处理;六是切实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尤其是民生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国家民生政策得到落实;七是加强村务公开工作,重大村务管理事项要真实完整及时地向村民公开。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村(社区)已按时整改落实,作收缴县、乡财政处理的相关款项已足额上缴县、乡财政,移送县地税局处理的税金已按时足额收缴,移送龙山镇纪委和龙新乡纪委处理的问题已立案查处,龙新乡党委给予原蚌渺社区党总支书记吴乃江、原蚌渺社区村委会主任杨应荣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蚌渺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杨肘从、党总支副书记罗德双警告处分,给予原村委会副主任段正房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