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2018-10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0-26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2016年5月10日至6月27日, 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水务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收入558.45万元,预算支出558.45万元,收支平衡。
2.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收入8998.2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9.07万元;决算支出7989.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87.94万元。
(二)各种收入的收缴情况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水资源费1113.31万元,并已全部上缴国库;收取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58万元,并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2.经营性收入。收取勘测设计费257.05万元,取得利息收入0.44万元,在支付相关经营成本费用19.72万元后,收入结余237.68万元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3.非税收入。取得非税收入1.90万元,并已全部上缴县财政。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据县水务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56万元,较2014年减少4.84万元。公务接待费18.82万元,较2014年增加0.26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19.74万元,较2014年减少5.1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加班和补助费178980元
三库一线管理处共发放节假日加班费和各种补助费178980元,其中:2014年元旦节5300元、清明节5300元、五一节5300元、电话补助25600元、劳保补助62000元、汛期值班补助44640元、燃油费补助12000元,2015年春节6360元、清明节1600元、抗战胜利70周年1650元、国庆节3150元、三八节过节费6080元。
(二)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7871.01元
在对局机关12个专项资金账户审计时发现,在同一个账户中核算多项专项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项目账面专项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共计77871.01元,其中重点小(一)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利息967.80元、水利前期工作资金利息43363.54元、基建户利息17654.62元、财政代管户利息15885.05元。项目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在项目结束时未能明细冲减结转项目成本,形成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7871.01元。
(三)虚报差旅费2015元
局机关2015年2月12#和5月12#记账凭证在列支职工杨**报销6803.40元的差旅费中,用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开具的物流发票2015元作为报销单据,其所附原始单据事项与差旅费内容不符,形成虚报差旅费2015元。
(四)违规购买商业保险1000元
2015年11月1#记账凭证反映,三库一线管理处于2015年9月22日用公款为单位聘用人员10人,向龙陵县邮政局购买意外伤害险“幸福卡”共计1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书。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一是加强账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原始支出单据的完整性、充分性,单据报销的及时性;二是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检查指导工作,强化账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完善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水务局认真进行整改。于2016年11月22日收回违规发放的加班和补助费166440元和商业保险金1000元上缴国库,于2016年11月21日、23日上缴非税收入77871.01元,收回虚报差旅费2015元上缴国库。并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