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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2018-102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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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自2016年3月11日至5月17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税局”)2015年度税收征收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重点审计了2013年至2015年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情况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5年,龙陵县地税局全年共组织征收各项税费收入56375.95万元。其中:工商税收收入35715.19万元,教育费附加1129.98万元,耕地占用税3322.15万元,契税959.91万元,罚没收入2.13万元,社会保险费收入13399.7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53.91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89万元,工会经费收入932.34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1.74万元。

二、审计及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规定减免小微企业印花税5131.90元。

(二)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1585.8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书,要求县地税局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云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及时征收耕地占用税;二是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要求,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三是加强对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及相关税法知识的宣传。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未按规定减免小微企业印花税问题,龙陵县地方税务局进行了退税处理。对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的问题,龙陵县地税局已进行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