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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04_H/2018-092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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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项目财务收支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应龙陵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新农办)要求,2016年9月6日至 9月3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新农办组织实施的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项目财务收支进行了报送审计。此次审计,只对中央补助资金部分进行审计。审计过程中,对各乡镇的部分项目进行了实地抽查。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5年度边境地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项目,根据龙陵县新农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边境地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项目经费事业计划和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新农办发〔2015〕5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第二批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事业计划和加强资金管理的通知》(龙新农办发〔2015〕18号),批准实施龙陵县10个乡镇村庄道路及活动室建设等98个点。所有项目于2015年5月开工建设,至2016年3月31日竣工,2016年6月通过县级验收。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

2015年,上级安排下达我县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等项目98个点。计划总投资9910.64万元,其中:申请上级财政补助4134.9万元,信贷资金113万元,群众“一事一议”筹资及投工投劳折资5662.7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

1.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总投资2675.1万元,其中:信贷资金113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562.1万元

2.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6811.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4085.7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726.24万元。

3.生态建设。 项目计划总投资31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3.9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95.6万元。

4.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82.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7.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5.7万元。

5.其它。新建工程标志碑9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8.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3.1万元。

(二)项目建设及投资完成情况

龙陵县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村容村貌及环境整治等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9910.64万元,占计划总投资9910.64万元的100%,其中:上级补助4134.9万元(已全部到位),占计划补助4134.9万元的100%;信贷资金113万元,占计划投资113万元的100%;群众“一事一议”筹5662.74万元,占计划投资5662.74万元的100%。建设内容包括5个大项16个小项,建设完成情况如下:

1.产业发展。项目完成总投资2675.1万元,其中:信贷资金113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562.1万元。

2.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总投资6811.94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4085.7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726.24万元。

3.生态建设。项目完成总投资31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23.9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295.6万元。

4.环境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82.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7.1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65.7万元。

5.其它。新建工程标志碑91个。项目完成总投资21.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8.2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工投劳折资13.1万元。

二、审计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前期规划和事业计划管理工作,县乡两级项目办要做好项目对接及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准确一致。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对工程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整合效益。同时,积极引导和发动项目受益区群众筹资或投工投劳。

三是加强项目管护。项目实施后要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后续管理办法和措施,落实管护责任,确保项目建设效益的连续性和长期性,使工程项目能长期发挥效益。

四是进一步完善项目资料整理。各乡镇对实施的项目要进行汇总整理,对项目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龙陵县新农办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