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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04_H/2018-091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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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石斛产业项目专项资金审计结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龙陵县移民局的要求,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石斛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横山、蕨叶坝、黑山、蚌渺四个项目区进行了抽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石斛产业项目,于2012年2月24日经《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移民开发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第五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的通知》(保财企〔2012〕31号)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2013年5月29日经《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对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石斛产业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移复〔2013〕43号)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4月1日经《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对保山市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石斛产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云移复〔2014〕23号)批准初步设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规划建设石斛种植基地450亩,其中龙山镇建设130亩、龙江乡150亩、龙新乡150亩、象达乡20亩,共涉及5个村民小组。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450亩,实现就地挖填平衡,共挖填方15万m3;(2)建设种植荫棚25.353万m2,每亩建设一个荫棚,宽19m、长32.33m,采用水泥柱网固定,并在水泥柱上布设铁丝网,形成遮阴和保护两层大棚;需水泥桩5400棵,铁丝13.95万m;(3)建设栽培床18.4242万m2,布置在棚内经平整的土地上,采用承重空心砖、角钢、石棉瓦、种植原木、种植基质和边缘维护模板构成,每座荫棚布置栽培床面积402.67 m2;(4)架设防盗钢笆网4.806万m,设钢结构标志牌5块,高4m,深1m,地面高3m。项目计划总投资4485.8万元。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补助10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3485.8万元。本次仅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1000万元进行审计。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龙陵县移民局组织实施,于2014年3月正式启动实施,至2014年12月完成,并通过县级初验。据项目资料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3957.2564万元,完成石斛种植401.7865亩,完成计划的89.29%,涉及后扶农户278户(其中:象达镇种植16.69亩,龙江乡种植149.85亩,龙新乡种植121.6亩,龙山镇种植113.6465亩)。

(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项目专项资金补助1000万元于2012年5月拨入县移民局移民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11月10日,资金总支出8449291.08元,其中:石斛种植补助资金8035726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14565.08元,前期研究费199000元。结余资金1550708.92元。

二、审计建议

针对龙陵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石斛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建议:一是做好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二是加强项目后续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三是严格按《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扶持项目管理的通知》(云移局〔2012〕214号)规范管理使用项目结余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对审计提出的建议,龙陵县移民局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