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04_H/2018-08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5年12月18日至2016年1月15日,龙陵县审计局对全县截至2016年1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食品安全1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畜牧、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组成。2015年,龙陵县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收入185.61万元,支出48.52万元,年末结余137.09万元。各监管机构配有食品流动检测车、采样车、旋毛虫投影仪、超声波清洗机、电子天平、移液器、食品安全快速检验箱、肉类水分快速测定仪等各类仪器设备。2015年,龙陵县共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食品行业牌照数量492本。辖区内工商登记食品行业执照数量2128本,登记接触食品和餐饮具集中消毒从业人员7342人,依法取得健康证明811本。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缓慢
(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三)未按规定配备检测设备329台
(四)抽查食品企业15个,无健康证明经营企业1个,健康证明超期企业3个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审计建议:一是加快“三局合一”改革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及时发挥监管作用。二是加快推进能力提升工程和信息化建设,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三是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推动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缓慢和抽查食品企业15个,无健康证明经营企业1个,健康证明超期企业3个的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