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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02_A/2018-0807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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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文秘工作
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6月17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于2012年4月15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建设立项的批复》(龙发改投资〔2012〕211号)批准项目立项建设;于2012年12月11日经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列入2012年建设计划的通知》(龙发改投资〔2012〕280号)批准项目列入2012年度建设计划。建设地点:龙山镇龙华社区金溪路。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面积4000.02平方米。新建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一幢,框架结构,局部七层,以及门卫室、接待用房、车库、场地平整、围墙、大门、围栏等附属工程。总建筑面积4345平方米,其中: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955平方米,政务中心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筑面积1090平方米。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13.85万元,其中: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投资334.05万元,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投资479.8万元。资金来源为环境监测执法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县级自筹613.85万元。

项目工程于2013年1月30日开工,2015年4月15日竣工, 2015年4月22日进行了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审计结果,项目完成总投资11513608.82元。其中: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完成投资4982199.38元, 龙陵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用房完成投资6531409.44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519.69元

龙陵县环境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和县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0106727.81元,审定金额为9924208.12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82519.69元。其中:

(一)龙陵县环境保护局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4187300.18元,审定金额为4111013.33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76286.85元。

(二)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5919427.63元,审定金额为5813194.79元,即工程结算多计价款106232.8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龙陵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182519.69元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投资额,龙陵县环境保护局、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应严格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价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相关要求,龙陵县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加强项目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严格项目竣工决算,准确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环境保护局、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已核减投资额182519.69元,并按审计确认投资额结算支付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