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04_H/2018-08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8-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016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工程五板桥片区汽修汽配安置点一(场地平整)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拟新征用地37亩,新建汽修汽配安置用房4幢,四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20800平方米;新建停车位130个,支砌挡墙5804.61立方米,以及绿化、供排水、供电等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35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工程于2014年11月8日开工, 2015年11月10日竣工, 2016年1月14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工程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7292959.67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66311.09元
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7559270.76元,审定金额为7292959.67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66311.0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五板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账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各工程项目的账务设置和账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编制完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五板桥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并调整了账务。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