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04_H/2018-061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1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2日,龙陵县审计局对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面积3169亩(水田1800亩,旱地1370亩);排灌沟渠11.46千米(四面防渗衬砌0.39千米,三面防渗衬砌3.96千米,除险加固7.11千米,配套公路桥12件,人行桥19件,挡土墙8座,排洪槽9道);增施商品有机肥1500亩和配方肥推广1306亩。项目概算总投资247.1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237.68万元,自筹9.51万元。工程于2013年12月10日开工,2014年3月10日竣工,2015年4月20日验收合格。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总投资2344046.11元。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370.68元
项目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1971916.79元,审定金额为1938546.11元,由于工程结算中部分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偏高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3370.6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局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做好项目工程资料、财务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及时结清债权债务关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局认真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