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04_H/2018-05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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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6年8月15日至9月1日,龙陵县审计局对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龙陵县2015年存量资金、增量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分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1875.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110万元、省级资金502万元、市级资金56.5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资54万元、产业化合作社自筹资金128万元、其他资金25万元。
2015年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于2015年10月30日相继开工,2016年6月10日全面完工;2015年增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于2015年12月20日相继开工,2016年5月8日全面完工。2016年6月2日和6月10日对工程进行验收。审计结果,项目按照批准建设规模和内容完成建设任务,完成财政资金总投资15999688.62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认真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机构健全,按计划方案完成,达到了设计目标,发挥了预期效益。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但也存在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87.91元。项目工程结算,送审总金额为12784423.37元,审定结算金额为12760135.46元。工程结算中,由于部分工程量计算错误,造成工程结算多计价款24287.9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责成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会计账务,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加强对项目结余资金管理,对计提项目管理费和工程管护费,严格按照《财政部令》(第60号)、《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财发〔2006〕39号)和《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理实施办法》(云农综办〔2011〕15号)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管理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陵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进行整改。对工程结算多计价款问题,已调整了账务,并按审定的工程结算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表示积极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