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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sjj-04_H/2017-1227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审计局
公开目录 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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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审计
龙陵县水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报告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及《全省水网航空网建设跟踪审计调查工作方案》要求,龙陵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7月至8月,开展龙陵县水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龙陵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工程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龙陵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审计调查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龙陵县水网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由云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实行全省“五统一”原则,即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原则、统一报告口径、统一对外公告,龙陵县审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审计调查范围仅涉及龙陵县污水管网2016年在建项目,审计重点是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情况等。延伸调查了2013—2015年管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二)污水管网建设情况

经对龙陵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审计调查,2016年计划完成管网任务10.2公里,概算投资265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完成管网任务1.643公里,已完成投资1039.45万元,占计划投资的39.22%,已到位资金949.45万元,其中:省级配套资金260万元(2015年150万元、2016年11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689.45万元。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2016年龙陵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分别与龙陵县城云山路东段道路建设工程、龙陵县城学府路建设工程、龙陵县康丰路(延长线)建设工程等市政工程配套实施,项目投资概算及投资完成情况分别是道路建设整个项目的概算、投资完成情况。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6年龙陵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履行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四项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能真实反映工程投资和财务收支情况。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存在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完成2013-2016年污水管网建设任务29.774公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下达2013-2016年龙陵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任务34.2公里,其中:2014年10公里、2015年14公里、2016年10.2公里,实际完成龙陵县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4.426公里,其中:2014年0.358公里、2015年2.425公里、2016年1.643公里,未完成管网建设任务29.774公里,其中:2014年9.642公里、2015年11.575公里、2016年8.557公里。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上报管网建设任务考核验收时,编报资料反映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已完成。

责任主体: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因分析:一是由于污水管网建设须与市政工程道路建设配套实施,而近几年龙陵县正在进行棚户区改造的拆迁工作,龙玉大道改造工程在征地拆迁中受阻,导致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未完成;二是上级下达补助资金少,每公里仅补助1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不足。

龙陵县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