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sjj-02_H/2017-08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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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年度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按照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竣工决(结)算情况,我们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求实、鼓励创新、推动改革,揭露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揭示重大风险隐患。共完成审计项目89项,其中:预、决算执行审计8项,专项资金审计21项,社保资金审计1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2项,经济责任审计1 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56项,并配合保山市审计局完成了龙陵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6581.54万元,其中违规资金1411.9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169.63万元。审计决定收缴财政资金2459.22万元、核减工程投资避免财政资金损失3815.7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67.67万元、自行纠正3842.4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82条。
一、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6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既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吃饭靠财政、建设靠项目、发展靠融资”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约束,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绩效管理水平,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到保障,较好地维护了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2016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8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80%,同比增收3937万元,增长4.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10%,同比增收5134万元,增长10.6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8.10%,同比增支28894万元,增长12.80%。
── 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调控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1.5%、14.5%,开发就业岗位3200个,贫困发生率下降到16.2%。
── 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有效。着力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扩大有效投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0.60%、12.80%。
──财税领域改革不断推进。一是深入贯彻《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预算执行严控新增当年支出政策,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二是推动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将“政府住房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扩大POS机刷卡缴费单位及项目范围,减少现金流量。三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清理盘活和规模控制力度。将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348万元全部收回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争取政府债务置换。全年共置换地方政府债务5批次,置换额度46718万元,对应置换存量政府债务135个项目,争取新增债券资金8000万元,专项用于全县扶贫开发建设。五是推进减税降费,规范收费行为。对30余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给予取消或降低标准执行,同时调整服务事项、联席商定价格、实施社保费缓缴等以规范收费行为,全力推进降成本工作。六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大力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力度,全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共预警920条支付信息,拦截资金2021万元。
──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全年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支出分别增长19.4% 、5.1%、21.4%、31.2%。
(一)对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2016年,财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预算和投资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3.34万元。县财政局2016年度非税收入户业务费期末余额为23.34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利息收入余额23.14 万元,其他土地出让收入余额0.20万元。截至审计时,未纳入预算管理。
2.部门银行账户开设超限。延伸审计发现,截至2017年5月,龙陵县交通运输局共开设银行账户12个。其中:以龙陵县交通运输局为名开设银行账户8个(零余额账户1个,工会账户1个、专项资金账户1个、基建账户5个),以县级成立指挥部为名开设银行临时账户4个。
3.新增债券资金闲置115.70万元。跟踪审计发现,2016年9月30日至10月10日,龙陵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将财政安排的新增债券资金8000万元拨付到10个乡镇。截至审计时,资金共支出7884.30万元,结余闲置115.70万元,其中:镇安镇28.00万元、腊勐镇9.17万元、碧寨乡39.92万元、龙新乡0.30万元、象达镇38.26万元、平达乡0.0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等相关资料,各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逐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趋好。但仍存在接待费管理不规范、套取挪用挤占项目资金等现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龙陵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改变预算资金用途,违规使用协管员经费3.69万元;挪用中央就业专项资金25.37万元;应缴未缴多发协管员工资0.93万元;公款购买商业保险5.75万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不规范;商铺对外出租、出借未办理手续和收取费用;住房出租、出借未办理手续,收取的租金未上缴县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罚没收入未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往来款核算不规范,账面未能反映往来款项的真实情况。
2.龙陵县交通运输局违规支出公务费5.31万元;费用报销不规范14.89万元;工程施工现场考勤登记、住勤补贴发放不规范54.8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313.75万元;部分经费支出未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核算归集。
3.龙陵县民政局应交未交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结余资金283.46万元;资产账表不符44.11万元;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套取、挪用社会救助资金1万元;违规向死亡人员和公职人员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3.74万元;公务支出核算不规范31.57万元。
4.龙陵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挤占中央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费26.25万元。
5.龙陵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应交未交项目结余资金1127.64万元;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上交276.37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6.85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对龙陵县2016年1至10月脱贫攻坚、龙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并配合保山市审计局对龙陵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龙陵县2016年1至10月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发现:一是尚未建立扶贫攻坚资金项目整合平台;二是部份搬迁对象不精准;三是集中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比例较低;四是集中安置点住房建筑面积超标;五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不够精准。
2.龙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审计发现:一是重复参合虚报参合人数90人;二是未按整合医保制度时限要求完成划转清算移交工作;三是享受民政局资助参合对象不参合1679人,享受计生局资助参合对象与民政局资助参合对象重复1989人, 重复资助金额238680元。
3.龙陵县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一是违规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收取押金提取伙食费用30150元;二是违规出借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00000元用于移民搬迁征地补偿费和公务费;三是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200000元;四是部分乡镇上级财政补助的农村危房补助资金未分配使用155886.20元,至2016年底已超过1年;五是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农危改补助范围。
(二)项目建设运营和绩效方面
1.龙陵县2016年1至10月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发现:一是项目推进缓慢;二是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龙陵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应收未收保障性住房租金2204500元。
(三)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1.龙陵县2016年1至10月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发现:一是易地搬迁扶贫资金闲置。截止2016年10月31日,龙陵县共筹集到位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93084.42万元,实际拨付使用30874.42万元。因项目推进缓慢,资金结存闲置62210万元,闲置资金占到位资金的66.83%。二是迁出地房屋拆迁、土地复垦、环保等方面落实措施未细化和实施。三是迁入地产业发展、社会事业配套项目实施滞后。
2.龙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划转清算审计发现:一是滞留计生局资助计生家庭参合补助资金93300元;二是人员数据更新不及时;三是参合人员信息录入不准确;四是中央财政补助未到位资金602900元。
3.龙陵县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机制不健全。
三、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审计情况
1.政府债务。2016年全县政府债务期初额为192338.59万元(一般债务183089.55万元,专项债务9249.04万元),当年新增54717.50万元(一般债券50717.50万元,专项债券4000万元),当年减少84502.01万元(一般债务减少80102.98万元,专项债务减少4399.03万元),年末债务余额162554.08万元。
2.或有债务。2016年全县或有债务期初额为50123.30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11224.25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8899.05万元),当年减少3000.35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减少1300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700.35万元),年末余额47122.95万元。
3.政府债务限额规模。2016年,龙陵县按照省市要求,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在2015年限额的基础上新增扶贫开发债券资金8000万元,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04138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为162554.08万元,与限额相比少41583.92万元,政府举借债务总规模没有突破批准的限额。
4.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情况。龙陵县2016年度及2017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到位88747.50万元,其中:2016年54717.50万元,其中包括新增债券(一般债券)8000万元(转贷债券),置换债券46717.5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42717.5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4000万元);2017年上半年34030万元,均为置换一般债券。债券资金总支出88631.8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884.30万元,置换债券80747.50万元。
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审计了龙陵县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工程、龙陵县城龙玉大道改扩建支线东坡路绿化工程等56个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前置审计37项,竣工结(决)算审计19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投资预算综合单价较市场单价偏高;二是部分工程量多计;三是清单漏项;四是定额套取错误;五是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审计核减投资额减少财政支出3815.75万元。
五、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县城小红桥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资金、龙江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等21个专项资金共37192.78万元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违规套取、私存私放、挤占挪用等问题:
(一)对县畜牧局2013年至2015年度组织实施的龙陵县边境巡检站建设等6个项目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象达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编造虚假黄山羊养殖技术培训资料,套取项目资金2.5万元元。
(二)对县2014年度整村推进和财政扶贫奖补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中发现:一是私存私放项目资金11.60万元;二是挤占挪用项目资金30万元;
(三)对县林业局2013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项目资金闲置滞留5.16万元。
六、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廖光从同志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经济管理权方面:一是超标准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0.14万元;二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0.09万元。
七、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龙陵县第一中学和城关中学合并时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培训费、考务费核算不规范11.56万元;二是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18.97万元。
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要求进行整改或正在整改。
八、审计建议
(一)继续深化财税领域改革。一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指导改革,健全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继续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完善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结构性减税效应充分显现。
(二)定期清理,压缩财政存量资金规模。一是要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闲置、沉淀问题,建立财政资金定期清理制度,摸清底数、加强分析、查找原因、分类处理,消化和压缩存量资金规模;二是加强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结转超过年限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统筹安排;三是对需继续实施的项目要督促项目执行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力。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一是依法加强对化解过剩产能、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重大投资等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二是重点防范地方政府债务、不良资产等风险隐患,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四)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余结转情况,避免沉淀资金;二是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制约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短板,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铺张浪费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四是继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消化债务存量、严控增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